3月25日,陆川法院审结玉林市首例“保护伞”案件,玉林市环西派出所原所长吴冬林、原辅警林超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和2年6个月。
边打击犯罪边收保护费
2009年9月10日,迟国君(一审被判处死刑)从监狱刑满释放之后,在广州、梧州等地从事卖淫犯罪活动。
2016年7月,迟国君在玉林老家的“御龙会所”沐足保健店开张,实为强迫、组织、控制妇女卖淫,还曾将失足妇女殴打致死。
当月,时任环西派出所所长的吴冬林曾对会所突击检查,责令停业整顿。
迟国君指示股东陈飞(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多次向吴冬林请求“关照”。经辅警林超牵线,吴冬林提出收费标准:按失足女的数量计算,每人每月交2000元,并授意林超与陈飞谈判。
陈飞谎称会所仅有4名失足女。最终3人达成口头协议:营业期间,每月交纳1万元保护费(其中8000元归吴冬林,2000元归林超)。
宿舍搜出16袋钞票
每月1万元的保护费,在吴冬林的“月收入”中不过是冰山一角。他另有收受涉黄窝点的月保护费3万元,赌博游戏机的月保护费5万元……
2018年7月6日,玉林市监察委对吴冬林、林超采取留置措施。
同年7月11日下午,监察委工作人员从吴冬林的宿舍内,翻出16袋钞票和两个纸箱。经清点,现金总额为341万多元!
此外,在吴冬林的保险柜及车辆中,还分别搜出现金10多万元和3万余元。
综合上述部分,全部现金合计354万余元,是吴冬林自2004年从警以来全部工资收入的六倍有余。
两项罪名被判8年6个月
2019年1月25日,陆川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
3月25日,陆川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吴冬林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判处被告人林超有期徒刑2年6个月。
同时,法院对吴冬林被扣押在案的赃款人民币341万元,以及林超退出的赃款人民币1万元依法予以没收。
(原标题:宿舍里暗藏16袋钞票!玉林一民警包庇卖淫、收保护费,被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