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通报】
2019年3月14日,汤阴县白营镇发生一起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案件。当日,汤阴县公安局白营派出所以扰乱单位秩序对李某(女,21岁,汤阴县白营镇白营村人)作出罚款200元的决定。3月15日,汤阴县公安局成立了由刑侦、治安、纪检、督察、法制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案件展开进一步调查。
经查,3月14日15时许,李某在汤阴县白营镇便民中心户籍窗口办理户籍业务时,因排队叫号问题对户籍民警王某(女)产生不满,并用手机近距离对户籍民警拍摄,干扰了民警正常办公,民警对其予以制止时,李某拉扯民警肩部并扯拽民警头发,严重干扰了正常办公秩序。
经核查,汤阴县公安局认定白营派出所做出的处罚定性不准、量罚失当,决定予以撤销。目前,李某因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被公安机关处以10日行政拘留处罚。
汤阴县公安局
2019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