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公布了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清单,总共七个,都是“中招照顾录取对象”要出具的证明,“照顾录取对象”就是俗称的“加分对象”。
其中的证明分别是: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子女证明,台籍考生证明,残疾考生证明,烈士子女、因公牺牲或伤残军人子女证明,因公牺牲及伤残警察子女证明,“三侨生”身份证明书,军人子女证明。
市教育局说,这是为贯彻落实国家决策部署,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对目前保留的证明事项进行清理。(厦门日报记者佘峥)
昨日,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公布了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清单,总共七个,都是“中招照顾录取对象”要出具的证明,“照顾录取对象”就是俗称的“加分对象”。
其中的证明分别是: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子女证明,台籍考生证明,残疾考生证明,烈士子女、因公牺牲或伤残军人子女证明,因公牺牲及伤残警察子女证明,“三侨生”身份证明书,军人子女证明。
市教育局说,这是为贯彻落实国家决策部署,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对目前保留的证明事项进行清理。(厦门日报记者佘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