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疆独”势力“世维会”头目热比娅与美国前总统小布什合影(资料图)
《朝日新闻》称,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以支持世界各地的“民主化”为目的,每年向推进“人权和民主化”的非政府组织(NGO)、政党等提供约1200笔资助款。它虽然是非盈利组织,但大部分资金由美政府提供。
4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NGO)在华活动的管理。 法律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对此,美国立刻对此“深表关切”,担心中国警方加紧控制外国NGO。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认为,根据境外NGO境内活动管理法,警察将有更大权力监管境内的外国NGO,这些NGO如果被列入公安部门黑名单,将被禁止在中国设立代表机构或活动。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发言人普莱斯表示,“这项法律将进一步收紧中国公民社会的空间,限制美中两国个人和团体的接触。”
法工委社会法室巡视员郭林茂回应,境外非政府组织到中国来是做有利于公益事业发展的事情来的,不是拉队伍的,没有必要在我们这里发展会员。
《朝日新闻》报道最后指出,一个来自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的消息源称,在中国继续发展业务已变得极其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