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领馆竟支持“港独”言论自由 重提《与香港关系法》

观察者网

香港极少数人的“港独”活动未见消停,美驻港总领事馆发言人霍沃斯昨天(17日)被问及关于“港独”的看法。霍沃斯竟然声称:“美国政府支持该地区言论和集会自由的权利,这些是受国际认可的基本自由……受《基本法》保护。”

我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在前天的例行记者会上早已明确指出,“港独”行为严重违反国家《宪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现行有关法律。

霍沃斯是在昨天接受香港中评社书面采访时,做出上述表示的。她还说:“美国政府把香港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来追求和促进合作,符合《香港关系法(Hong Kong Policy Act)》。美国政府支持该地区言论和集会自由。”

《香港关系法》是一部美国国内法,霍沃斯却将其作为干涉香港事务的依据。

美国驻香港总领事馆发言人克里斯廷·霍沃斯(领英资料)

5月16日,外交部发言洪磊在例行记者会上被问及关于“港独”活动的问题:“近期香港发生一些‘港独’活动,要求香港从中国‘独立’。你对此有何评论?“港独”活动是否符合中国宪法?活动参与者是否应被起诉? ”

洪磊回应称,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997年,东方之珠已经回归祖国怀抱,我们永不分离。“港独”行为危害国家主权和安全,危害香港繁荣稳定,危害香港根本利益,严重违反国家《宪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现行有关法律。极少数人鼓吹“港独”不得人心,不可能得逞。我们相信香港特区政府会依法处理。

此前有报道称,香港激进“本土派”创立的“民主进步党”(又称“香港民进党”)5月6日在记者会上叫嚣称,香港“自决”除“独立建国”的选项外,还包括“加入中华民国成为一个县市”、“成为美国一海外属地”等。

还有报道称,美国领事馆官员曾建议香港激进本土政党书面申请经费。涉嫌策动旺角暴乱、并将参加今年9月的立法会选举的“本土民主前线”(“本民前”)主要成员梁天琦与黄台仰,4月9日被拍到密会美国驻港领事馆官员。更有媒体曝出一封电邮,披露美领馆官员向两人建议,以书面请求申请经费资助,美国政府可考虑通过NED(国家民主基金会)进行经济援助。

[责任编辑:陈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