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元吴鲁:重教兴学忧家国 一生正气贻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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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科举最后一名文状元吴鲁

因国家积弱积贫,起意重教兴学;因政衰理丧,严责家人重节操持正气,……这就是末世的文状元吴鲁。

吴鲁(1845-1912年),字肃堂,号且园。清末政治人物、教育家、诗人。晚号老迟,又号“白华庵主”。清泉州晋江池店钱头村人。清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七月二十一日生。祖父名璧经,父亲名厚宇,祖上三代均为平民。

清同治十二年(1873年),吴鲁登拔萃科,入国子监。第二年授刑部七品京官。任满,升刑部主事,充秋审处总办。光绪十二年(1866年),吴鲁考取军机章京;光绪十四年顺天乡试中举;光绪十六年殿试状元及第,授翰林编修,为福建科举时代最后一个文状元。

吴鲁历任陕西典试(副主考)(1891年6月),安徽、云南督学,云南主考(1901年),吉林提学使(1906年)。吴鲁以振兴文教为己任,把兴学育才当作施政的第一要义。督学安徽太平府时,吴鲁修复翠螺书院,他还捐俸五千金倡导兴学,并为书院作记,勉励后学奋力上进。任吉林提学使时,他又捐俸五千金,措办提督学政公署(时吉林初设提学,吴鲁为第一任提学使),继又捐资改建文庙。督学云南时,他从云南实际情况出发,主张功课不能强求与其他地区一致,提出此地之要,务精其化学,冀开农矿之利源。以中学为普通,以西学为专门,应二者兼之,应分者分之。吴鲁主张兴学要注意因材施教,如果过分地要求学生兼修博览,终恐一艺无成;即使聪明特出,卓越寻常,学成之后,也不能以一个人而身兼数职。

为了振兴教育,他特上《请裁学政疏》,提出建议:一要广筹经费,建立学堂;二要严督各府厅州县,实力奉行;三要遴委道府精于学备者,认真考察;四要鼓励本籍绅士协力相助。这四件事,他认为都应由督抚统一经理,才能确保成效。他督学吉林时,倡办《吉林教育官报》,大力提倡教学研究与学术讨论,以促进教育改革。同时吴鲁身体力行,积极推行。在废科举、兴学堂新风兴起之后,许多有识之士出国留学。吴鲁认为对这些留学东洋的莘莘学子,要加以重用。他建议在经考试后,优秀者要破格使用,或量其才而授之以事,或分发各省学堂以为人师,或入官出其所学以襄理新政。吴鲁因兴学育才卓著成效,被诰封为资政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