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保护?
在“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下,加强政策及法规保障
在文化遗产保护中,要坚持“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即最小干预原则、可逆性原则、可识别性原则,以确保文物的真实性、完整性。
然则,现实往往是这样:不少文化遗产原本底蕴深厚,却在所谓的“保护”中被拆去老旧部分,取而代之的是仿古新筑。背道而驰的保护行径,让文化遗产失去了不少珍贵的遗迹,着实让人心疼又无奈。
何经平也曾经历这样的事情。有一次,他检查某个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工程时了解到,参与捐资修缮的某企业家到现场观看,结果发现,原本破旧的地方虽然进行了修补但依然是旧貌,修缮工作的进行并没有使文物焕然一新,“这样修与不修有何区别,更别提需要花几十万元,你们不是在骗人吧?”捐资者不满地说。
何经平向我们解释道,“一切的保护和修缮都是为了保留文物自身的历史信息,也就是在文物保护工作中一直强调的’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修缮时如果遇到构件的残损或缺失,应坚持原材料、原工艺、原尺寸的原则进行补配,保持文物的风格和特点。所以在文物修缮时不提倡创新,而是强调传统工艺、传统做法,最大程度的尊重历史。”
这不是个别现象,而要改变此现状,需要政策与法规相配合。目前而言,在国家层面,有《文物法》;在省级层面,有着与《文物法》相对应的条例办法;而在地方,随着各设区市拥有立法权,也相应出台有关的遗产保护条例。比如,厦门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南平朱子文化保护条例、三明红色文化遗址保护条例,以及最近出台的泉州海丝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自上而下且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建设,为保护奠定了坚实基础。“加强文化遗产保护,需要落实相关法规、加强科学规划,推进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同时强化规划建设管控,科学编制和实施遗产地保护管理规划,妥善处理保护与利用的关系。”何经平一再强调。
除此之外,机构的设立以及资金的保障同样重要。在何经平看来,对文化遗产的保护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经济、行政、法律、宣传教育等多种手段并举。
谁来保护?
仅靠政府的力量难以实现,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
历史文化名城泉州,文化底蕴深厚、名胜古迹众多,它拥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800多处,其中国家级31处,省级85处;拥有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565个,其中国家级31个、省级76个,数量、等级居全国前三位。
如此庞大的历史文化资源,要想守护好,无论是经费还是机制等方面,都需要由政府发挥主导作用。但如果还是政府干,群众看,工作量大,大包大揽也做不好。为此,在何经平看来,文化遗产的保护,仅靠政府的力量难以实现,更需要民间及各界人士的协助。
这一点,泉州早有自觉。在遗产保护中,泉州人经常自觉地积极参与其中,丁氏祠堂的修缮就是例子。
作为福建省内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宏大、保存最完整的回族祠堂, 2000年,陈埭镇丁氏祠堂的修缮工作被摆上议事日程。当时经费预算近百万元,虽有政府补助,但仍有较大缺口。
得知此事,岸兜村村民,尤其是老人协会纷纷站出来,表示愿意捐资修缮祠堂。在他们的影响和号召下,海内外宗亲踊跃捐赠,短短数日,便募集255万元。不仅如此,为了更好管理和保护祠堂,还成立专门的机构。
天下胜,是故合力。何经平表示,海丝文化是泉州文化中的一支亮丽奇葩,只有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让多方的参与,形成保护的合力,才汇成强大能量,推动泉州文物的保护与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