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垃分办联合金海街道综合执法办开出罚单。
“混装垃圾”内的消费小票、监控记录下的投放画面……这些细节构成证据,指向违投、混投生活垃圾的居民。近期,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市垃分办”)联合各区城管局,加大对生活垃圾投放的指导及监督力度,对部分仍未养成分类习惯的居民果断开出罚单。
罚款不是目的,促进规范习惯养成才是初衷。今年6月,《2021年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施行以来,我市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这也意味着,生活垃圾投放将进一步规范,对个人投放行为的约束将更加严格。
案例1
消费小票+监控证据,锁定居民开出罚单
“混装垃圾”内的消费小票,加上物业处的监控,双重证据锁定两名违规投放的居民。6月28日,翔安区垃圾分类办公室(简称“翔安区垃分办”)联合金海街道综合执法办,开出翔安区首张个人违规投放垃圾罚单。
日常巡视中,翔安区垃分办发现,阳光城翡丽湾小区多次出现居民不分类、不按时投放现象,还出现随意倾倒垃圾的情况。对此,翔安区垃分办及金海街道综合执法办现场检查,工作人员发现,已过定时投放时段,但小区投放点内仍散落着几袋垃圾。工作人员从中找到两袋混装情况最为严重,且有消费小票的垃圾,根据物业监控锁定了投放的居民。
工作人员来到相应的两户居民家中宣传教育,并根据《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现场开具行政处罚单,罚款50元。一名当事人认领罚单,而不在家的居民家门口被张贴了处罚单。
翔安区垃分办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小区门口就设有误时投放点,且为了配合部分居民的投放需求,物业提早一个小时进行分类督导工作,将垃圾分类时段从早晨7点提前至6点,居民理应正确投放。
案例2
保姆混投业主有责,宣传教育不得忽视
■海沧天湖城小区居民因未规范投放垃圾收到罚单。
■同安区城管局对混投垃圾的居民开出罚单。
做好垃圾分类工作,侥幸心理不可有。今年6月,海沧区城管局对天湖城小区某居民混投垃圾的行为开出罚单。据了解,该居民家中一般由保姆负责生活垃圾投放,但在现场督导员、社区多次宣传乃至入户教育后,保姆仍没有规范分类,且较为不配合。
海沧区城管局市容中队了解情况后,一边指导工作人员留存大量清晰的混投证据,一边联合物业确认业主在家时段,上门开出罚单。海沧区城管局市容中队垃圾分类管理组组长高勇记告诉记者,接到罚单时,业主表示,会认真跟保姆说明分类的重要性。“业主不应该存在侥幸心理,每一个家庭都应做好垃圾分类,保姆投放,业主不是没有责任的。”高勇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