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6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媒体人吴子嘉2014年指称,顶新魏家捐10亿元(新台币,下同)政治献金给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马英九。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今天认定吴子嘉未经查证,判须赔偿160万元,全案可上诉。
资料图:马英九。中新社记者 张宇 摄
刊报道歉部分,台湾“最高法院”2019年3月初判吴子嘉必须在3家电子报上刊登道歉声明确定。
这起案件源于2014年10月15日,吴子嘉在某电子报上撰写一篇标题为《吃顶新黑钱,马英九准备坐牢?》的文章,提及“马团队在大选竞选期间,曾收了顶新魏家逾10亿的政治献金”、“吃顶新黑心钱的马团队,恐怕要做好坐牢的准备”,遭马英九方面求偿。
一审台北地方法院调阅特侦组签结,马英九被告发涉嫌违法收受顶新集团政治献金案的资料,发现马英九并无具体犯罪事证;另调查吴子嘉提供的新闻报道等资料,认为可信度甚为薄弱。
一审认为,吴子嘉未经查证,就在电子报发表这篇言论,供不特定多数人阅览、转载,导致马英九名誉严重受损,审酌两造身份、地位,马英九求偿300万元过高,应减为180万元较为适当;二审也判决维持180万元赔偿金额。
经上诉,台湾“最高法院”2019年3月认为,一审认定吴子嘉故意侵害马英九名誉而判赔180万元,二审改认定吴子嘉是重大过失,两者程度有别,但金额相同,二审未清楚说明理由,因此发回台湾高等法院更审。
高等法院更一审合议庭认定,吴子嘉为重大过失,今天判他须赔160万元,全案还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