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485元 总量和增幅均居全省第一

厦门日报

厦门居民收入全省领先。据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昨日发布,前三季度厦门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485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939元,增长10.0%。无论是总量还是增幅,厦门居民收入均取得全省第一。

本次居民收入调查采取的是随机抽样的形式,样本范围涵盖高中低收入阶层。从收入结构来看,前三季度厦门居民财产净收入增长最快,达到5443元,增长16.2%;其次是人均工资收入30476元,增长9.9%;经营净收入4134元,增长7.6%;转移净收入3432元,增长4.5%。总体来看,今年截至目前,厦门居民收入一直保持着稳步增长,除了工资收入不断增长外,居民收入结构也得到了进一步优化,居民收入质量持续提升。进入第三季度,厦门居民增收情况延续了上半年取得的优势,与全省的平均收入增幅差距较上半年继续扩大0.1个百分点,增幅比全省平均水平高0.8个百分点,继续推高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具体来看,前三季度厦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80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3%。其中,工资性收入32192元,增长8.0%;经营净收入4054元,增长9.3%;财产净收入5896元,增长13.5%;转移净收入3663元,增长2.1%。同期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59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8%,收入增幅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1个百分点,居全省首位。其中,工资性收入13541元,增长13.0%;经营净收入4919元,增长1.6%;财产净收入971元,增长22.4%;转移净收入1161元,增长19.8%。

同期厦门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7156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59元,增长6.5%。(厦门日报 记者 林雯 通讯员 林弘扬)

[责任编辑:黄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