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乐昌市公安局梅花派出所抓获一名在单位女员工浴室安装微型摄像头偷拍他人隐私的男子。
张某林接受警方讯问
8月11日23时许,乐昌市公安局梅花派出所接到女事主阿娟(化名)报警称,她本人与同事在梅花镇某单位的公共浴室内洗澡,发现一隐藏在窗户上方的摄像头,请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展开调查,并通过该摄像头内的视频迅速锁定了嫌疑人张某林(男,26岁,原籍湖南郴州人)。8月12日凌晨1时许,民警在事发单位的宿舍抓获了嫌疑人张某林。张某林归案后,对其多次偷拍多名女性洗澡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据张某林供述,其本人从网上购买了一个微型摄像头,偷偷地安装到梅花镇某单位女员工浴室,偷拍女性洗浴,满足个人的龌龊欲望。
民警收缴的涉案微型摄像头呈正方体形态,长约2厘米,正面的六个红外线探测点,人的肉眼根本看不见,用手机拍摄才会显现,该微型摄像头背面有个蓝色指示灯,工作时会有十分微弱的蓝光,如果不是特别留意也难以察觉,令人防不胜防。
目前,张某林已被公安机关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