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大学军事文化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 军艺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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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院简介

 

  国防大学军事文化学院,是全军和武警部队军事文化领域人才培养的高端专业学院,主要承担军事文化领域专业人才培养、军事文化理论研究等任务。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艺术学院。学院设有基础部、军队文化工作系、军事文化传播系、军事文艺创演系、实验艺术剧院等5个教研单位。教育培训类型包括任职教育、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和士官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层次包括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和大专教育,现有新闻学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中国语言文学、戏剧与影视学、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等4个一级学科学术硕士学位授权点,新闻与传播、音乐、戏剧、舞蹈、美术等5个领域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本科专业(方向)和1个舞蹈中专专业,3个士官职业技术教育专业,以及25个任职教育专业(班次)。

 

  学院军事文化人才培养体系特色鲜明,教学、科研和创演成果丰厚,先后培养了17000余名军队文化艺术人才,其中一大批已成为军地著名文学艺术家和文化管理专家,有千余人次、千余部(件)文艺作品分别荣获包括诺贝尔文学奖在内的国际、国内和军内大奖,为繁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打造强军文化作出重要贡献。党的十八大以来,学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强军思想,重塑人才培养体系,推进教育改革,创新教学模式,走出了一条为兵服务、为巩固提高部队战斗力服务的新路子。作为全军对外开放单位,学院不断深化国际合作交流,先后与美国茱莉亚学院、新西兰梅西大学和维塔工作室建立定期互访机制,长期担负重大外事演出任务,在讲好中国故事、弘扬中国文化、塑造中国形象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招生专业、方向及计划

 

招生专业、方向及计划

 

招生专业、方向及计划

 

  各专业(招考方向)招生计划以正式下达为准。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1个专业(招考方向),报考音乐表演(声乐表演)专业或方向的考生,需明确唱法(美声、民族或流行)。

 

  三、招生对象与报考条件

 

  招生对象为士兵考生。考生应符合报考生长军官或士官职业技术教育基本条件,并且作为部队基层文化工作文艺骨干,具备相应专业条件。

 

  (一)表演(戏剧影视)专业(招考方向)

 

  主要指生长军官本科“表演(戏剧影视)”专业考生和士官职业技术教育大专“军队文化工作”专业“表演(戏剧影视)”招考方向考生应具备的专业条件,具体为:

 

  1.口齿清楚,体形匀称,五官端正,形象较好;

 

  2.男性身高1.7米以上,女性身高1.6米以上;

 

  3.具备较好的戏剧影视表演专业基础,了解戏剧影视表演基本知识,具有较好的表演能力和艺术感悟力;

 

  4.有团以上部队戏剧表演、小品创作经验或晚会组织经历。

 

  同等条件下,有过戏剧影视表演类专业全日制在校(大学或中专)学习经历,或在戏剧影视表演类比赛中获军队级(省部级)以上奖项者,优先报考。

 

  (二)音乐表演(声乐表演)专业(招考方向)

 

  主要指生长军官本科“音乐表演”专业考生和士官职业技术教育大专“军队文化工作”专业“音乐表演”招考方向考生应具备的专业条件,具体为:

 

  1.五官端正,形象较好,嗓音无病变;

 

  2.具有良好的音乐素养,具备一定的音乐基础知识,有较好的音准、节奏和乐感;

 

  3.具有较好的嗓音条件,掌握一定的发声技巧和发声方法,能较好地完成音乐作品演唱;

 

  4.有团以上部队声乐舞台表演经历。

 

  同等条件下,有过声乐表演专业全日制在校(大学或中专)学习经历,或在声乐比赛中获军队级(省部级)以上奖项者,优先报考。

 

  (三)舞蹈编导专业(招考方向)

 

  主要指生长军官本科“舞蹈编导”专业考生和士官职业技术教育大专“军队文化工作”专业“舞蹈编导”招考方向考生应具备的专业条件,具体为:

 

  1.体形匀称,五官端正;

 

  2.具备较好的舞蹈专业基础,对舞蹈专业知识有基本了解;

 

  3.有团以上部队舞蹈表演、舞蹈编创经验或晚会组织经历。

 

  同等条件下,有过舞蹈专业全日制在校(大学或中专)学习经历,或编创、表演的舞蹈作品在舞蹈比赛中获军队级(省部级)以上奖项者,优先报考。

 

  (四)文化影视管理专业

 

  所从事专业与文化影视管理专业相关,具有一定的文体特长、装备操作或组织管理能力。

 

  四、考生报名与推荐

 

  考生通过所在大单位报名。由分配有招生计划的大单位从军事共同科目考核、体检合格(符合相关专业体检标准)的报名考生中择优推荐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

 

  五、专业考试

 

  考试分两类进行,由各大单位统一组织考生参加(食宿自理)。

 

  (一)生长军官本科表演(戏剧影视)、音乐表演(声乐表演)、舞蹈编导专业,士官职业技术教育大专军队文化工作专业各招考方向

 

  专业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初定于6月17日至21日在学院组织,17日下午考生现场确认、办理考试手续,18、19日初试,20日公榜,21日复试(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专业考试总成绩为复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试结束后,学院将通过复试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通告各大单位,并在军网学院主页“招生工作”栏目公示。

 

  (二)士官职业技术教育文化影视管理专业

 

  专业考试组织一次考试,初定于6月20日在学院组织(如有调整,另行通知)。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即为该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考试结束后,学院将合格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通告各大单位,并在军网学院主页“招生工作”栏目公示。

 

  六、录取原则

 

  生长军官本科考生,实行提前批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参加其他院校录取。

 

  (一)生长军官本科各专业和士官职业技术教育大专军队文化工作专业各招考方向

 

  设置录取成绩(文化科目成绩、军事共同科目考核换算成绩、政策加分的总分)最低控制线。生长军官本科,将所有通过复试考生(不区分大单位、专业、性别)文化科目成绩、军事共同科目考核换算成绩、政策加分的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生总计划的2.5倍划定;士官职业技术教育大专录取成绩最低控制线为考生所在大单位控制线的80%。

 

  考生军事共同科目考核和体检合格,且通过学院专业考试复试,录取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专业考试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依次录取。

 

  专业考试总成绩排名相同时,先比较文化科目成绩、军事共同科目考核换算成绩、政策加分的总分,如仍相同,再依次比较文化科目总成绩,语文、数学、综合、英语单科成绩。

 

  (二)士官职业技术教育文化影视管理专业

 

  考生军事共同科目考核和体检合格,且学院专业考试合格。根据招生计划和投档录取成绩(考生文化科目原始成绩、军事共同科目考核换算成绩、政策加分)择优录取。

 

  七、其他

 

  1.生长军官本科各专业和士官职业技术教育大专军队文化工作专业考生,于6月17日下午14:30-17:30到学院现场确认、办理考试手续,需携带士兵证、身份证、参加全军文化科目统考准考证原件以及上述材料复印件各1份(A4纸)、《考生报名信息表》原件1份。其中音乐表演专业(招考方向)考生还需携带《演唱曲目登记表》原件。

 

  2.报考音乐表演专业(招考方向)的本科和大专考生,均需提前填报《演唱曲目登记表》。于6月12日前,将填好的《演唱曲目登记表》word格式电子版发送到强军网网盘(用户名:869036)。

 

  3.文化影视管理专业考生6月20日直接到学院参加专业考试,不需要提前进行现场确认。考生需携带士兵证、身份证、参加全军文化科目统考准考证原件以及上述材料复印件各1份(A4纸)、《考生报名信息表》原件1份。

 

  4.《考生报名信息表》、《演唱曲目登记表》、考生名册(模板)等材料电子版可从军网学院主页“招生工作”栏目下载。

 

  5.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201-869036(军线)、010-66869036(地方线),传真:0201-869903(军线)、010-66869903(地方线),联系人:周 帅参谋。

 

  6.有关考试信息可在军网军事文化学院主页“招生工作”栏目查看(军网网址:www.jswh.gfdx.mtn,互联网不可访问)。

 

  7.有关军事文化学院详细信息点击这里查看。

 

  8.我院不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培训,专业考试在我院(北京)组织,未通过我院专业考试的考生一律不录取。

 

  9.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8号(邮编:100081)。北京站乘地铁2号线至西直门站转地铁4号线到魏公村站下车,北京西站乘地铁9号线至国家图书馆站转4号线到魏公村下车,北京南站、北京北站乘地铁4号线到魏公村站下车即到(人民教育出版社对面)。

 

  10.本招生简章由国防大学军事文化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专业考试内容及计分办法

 

  (一)生长军官本科军队文化工作各专业,士官职业技术教育大专军队文化工作专业各招考方向

 

  专业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专业考试总成绩为复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生长军官本科考生和士官职业技术教育考生考试内容相同,具体考试内容及计分办法如下:

 

1. 表演(戏剧影视)专业(招考方向)

 

  (1)初试

 

  ①台词:自备诗歌、寓言、小说片段或散文一篇,时间限定2分钟以内。

 

  ②形体:自选舞蹈、戏曲身段或武术均可,时间限定2分钟以内(自带音乐)。

 

  各科目均以百分制计分。初试成绩=形象气质×20%+台词成绩×40%+形体成绩×40%。初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考生不得进入复试。

 

  (2)复试

 

  ①声乐:自选歌曲或戏曲选段一首(无伴奏)。

 

  ②台词:由考生从题库中抽取考题进行即兴朗诵。

 

  ③形体:由主考老师指定动作,了解考生身体条件和形体表现与模拟能力。

 

  ④表演:由考生从题库中抽取考题编演即兴小品。

 

  ⑤其它艺术特长展示。

 

  特长展示不单独计分,其他科目均以百分制计分。复试成绩=声乐成绩×25%+台词成绩×25%+形体成绩×25%+表演成绩×25%。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考生不得通过复试。

 

  (3)考试说明

 

  ①考试过程中,考生参加形体科目考试穿舞蹈练功服;

 

  ②初试形体科目考试,考生自带音乐的,需事先用标准MP3格式作为唯一文件存储至普通U盘带至考场,现场提供播放器。

 

2.音乐表演(声乐表演)专业(招考方向)

 

  (1)初试

 

  演唱:自选歌曲一首。

 

  以百分制计分。初试成绩为演唱成绩。初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考生不得进入复试。

 

  (2)复试

 

  ①演唱:自选歌曲两首(可重复初试演唱的作品),中外作品均可,其中至少有一首为军旅歌曲或主旋律题材歌曲。

 

  ②音乐素质考核:模唱单音、音程、旋律、节奏。

 

  ③形体:自选舞蹈、体操或戏曲身段。

 

  ④朗诵:自选诗歌一首或散文一段,时长不得少于1分钟。

 

  ⑤声带检查。

 

  各科目均以百分制计分。复试成绩为演唱成绩。音乐素质考核、形体、朗诵成绩作为参考,不计入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若音乐素质考核合格人数达不到考生留取数量的,根据音乐素质考核分数排名先后,按留取数量100%的比例划定合格分数。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考生不得通过复试。

 

  (3)考试说明

 

  ①考试过程中,考生统一着军装。

 

  ②考生自带钢琴伴奏。不能自带钢琴伴奏者,需准备好歌曲的钢琴伴奏谱,由招生单位提供钢琴伴奏。流行唱法考生需自备伴奏带(CD)。

 

3.舞蹈编导专业(招考方向)

 

  (1)初试

 

  ①舞蹈基本功测试;

 

  ②自编组合表演:风格自选,自备音乐,时长2-3分钟。

 

  初试以百分制计分,其中基本功测试占40%,自编组合表演占60%。初试成绩为基本功测试和自编舞蹈表演综合成绩。初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考生不得进入复试。

 

  (2)复试

 

  ①剧目表演:考生自备音乐、服装,时间约2-3分钟,不能跳组合。

 

  ②音乐即兴表演能力测试:考生现场随机抽取音乐试题,第一遍播放为试听,第二遍即开始音乐即兴表演。

 

  ③口试:考察舞蹈相关知识。

 

  各科目均以百分制计分。复试成绩=剧目表演成绩×60%+音乐即兴表演能力测试成绩×30%+口试成绩×10%。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考生不得通过复试。

 

  (3)考试说明

 

  ①考试过程中,考生一律穿舞蹈练功服;剧目表演可以穿演出服装。

 

  ②考生自备剧目音乐,需事先用标准MP3格式作为唯一文件存储至普通U盘带至考场,现场提供播放器。

 

(二)士官职业技术教育文化影视管理专业

 

  专业考试组织一次考试。包括面试和技能考核两部分,满分为100分。其中,面试占10分,技能考核占90分。

 

  1.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文化、艺术、体育、文化装备等基本常识,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采取考生现场随机抽取2道题目作答的形式进行。

 

  2.技能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文艺、体育、文化装备操作等专业特长,具体项目由考生自选1至2项进行展示。具有军乐演奏特长考生可选择军乐演奏展示。

 

  考生可提供在军地获取的相关专业证书、获奖证书和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作为参考(可选)。

 

  3.考试说明

 

  ①考试过程中,考生可根据实际专业考核需要着装;

 

  ②考生技能展示需自备音乐的,需事先用标准MP3格式作为唯一文件存储至普通U盘带至考场,现场提供播放器;

 

  ③考生可根据考试需要,携带专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和技能考核文体器材(应为便于携带的器材,钢琴由学院提供)等材料;

 

  ④军乐演奏乐器主要包括:长笛、双簧管、单簧管、萨克斯、巴松、圆号、小号、长号、次中音(上低音)号、大号、打击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