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以专项资金扶持奖励文艺发展 三类项目可获扶持或奖励

厦门日报

优秀文艺人才和优秀文艺作品有机会获得真金白银的扶持奖励。今日,市委宣传部再度抛出橄榄枝,启动2019年厦门市文艺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扶持、2018年度优秀作品奖励、2019年厦门市优秀中青年个人文艺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

市委宣传部联合市财政局于2016年推出《厦门市文艺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奖励办法》(试行)以来,先后扶持了一批有影响力的文艺项目和文艺人才,调动了我市文艺界创作积极性。值得关注的是,该办法也随着我市文艺事业发展现状与时俱进,2019年的申报要求参考本月最新修订的《厦门市文艺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奖励办法》(试行)。

扶持对象首增“在厦台胞”

此次修订有一些值得注意的新现象。一方面,两岸特色更加鲜明。办法在扶持对象一栏首次增加“在厦台胞”,扶持项目也继续保留“反映两岸情缘,有利于对台对外文化交流的优秀作品”。“对台是厦门的特色,一直以来厦门的文艺发展也特别重视台湾人才以及两岸题材的作品。”市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希望通过政策和资金扶持吸引更多台湾文艺人才来到厦门,吸引更多优秀文艺家投入到两岸题材文艺作品的创作中。”

另一方面,新修订的办法进一步简化流程,为扶持资金提速。对比此前作品评审分为“选题评选、初稿审核、结项验收”三个阶段,扶持资金按阶段发放,所有流程结束才能拿到全额扶持资金。今年的办法只有“立项评选、结项验收”两个阶段,通过立项评选就能拿到50%资金,当然文本申报即需初稿(完稿),比上一轮扶持要求更高了。在通过结项验收后,戏剧、影视剧本签订排演协议,图书签订出版合同,就能拿到余下的扶持资金。在业内看来,扶持款项的提速也能实实在在推动文艺创作的提速。

关注重点题材期待好作品

今年申报通知也透露了一些重要信息。比如,2019年的重点申报门类包括:戏剧、电影(包括动画电影、纪录电影)、电视剧(包括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广播剧、图书(包括文学类图书、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等原创文艺作品的文本创作;重点关注的题材有: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题材、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闽南文化题材、厦门特色题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题材,宣传和展示厦门人民美好生活和厦门经济社会蓬勃发展题材等文艺创作项目。在扶持资金上,今年与去年保持一致。

有关2019年厦门市文艺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扶持、2018年度优秀作品奖励、2019年厦门市优秀中青年个人文艺资助项目等具体申报要求和申报方式,可以登录厦门网了解及下载相关材料。

[责任编辑:黄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