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电动“老年代步车”处处 “得宠 ”一撞就 “失宠 ”

海峡导报

▲老年代步车逆行等违规行为屡见不鲜

不用挂牌照、不用持驾照,近来,不烧油、不用上牌、不用驾照的电动“老年代步车”受到不少市民的追捧。但其自身的安全性,以及给交通环境带来的安全隐患不小。导报5月27日《马路闯进新“杀手”》的相关报道引发不少读者的共鸣。导报记者调查发现,关于老年代步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比比皆是,但截至目前,相关部门还未出台相关的管理措施。

车商能遮风挡雨,还不用上牌和驾照

“能遮风挡雨,比电动车(两轮电动自行车)好吧。”在龙文区的一老年代步车销售店,中年男子陈先生正在挑选车辆。陈先生称,他父亲今年已经70多岁了,经常骑自行车外出,一遇到下雨天,就要被雨淋湿,“平时我们都在忙,没时间经常带老人外出,在乡下,老人可以驾驶这种车在周边走走,去市场买个菜也比较方便”。“我问过了,这种车不用挂牌,也不用驾照,驾驶也很方便,给老人驾驶比较合适。”陈先生说。

该销售店的业务员也证实了陈先生的说法。导报记者随后走访了多家销售店,得到的答复基本一样,“不用上牌,也不需要驾驶证”。

事故驾车闯红灯,与货车相撞老人殒命

“每次我看到老年代步车在我身旁或者前面行驶时,我都极力地避开。因为这些车根本就不按交规行驶,非常‘任性’。”有多年驾驶经验的小轿车司机戴先生这样说。

而老年代步车的“任性”,亦引发多起交通事故。今年5月15日上午10时,漳州台商投资区奥特莱斯大道路口,83岁男性老人周某驾驶一辆无牌号四轮老人代步车闯红灯,与一辆大货车发生碰撞,导致周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台商区交警表示,现在,不少老年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较为淡薄,没有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习惯,甚至存有“别人不敢撞”和交警不会处罚的侥幸心理。而且老年人行动较为迟缓,反应较慢,对路况、车速、车距的判断不准,难以及时避开其他交通因素带来的威胁,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保险一旦酿事故,很难得到有效赔偿

据了解,我国对电动车的时速、重量等都有相关标准。若将“老年代步车”列为电动车一类,显然超标、超速;而划入机动车一类,则该车型没有相应的质量监督标准,没有进行过撞击试验等安全性测试,不在上牌车辆目录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的规定,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但是,只有在《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登记范围之内的机动车,车管部门才给予上牌。

据从事保险业务的陈先生介绍,老年代步车无法上车牌,也没有资格上路,“没有牌号和保险,若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车辆和乘客损伤将没有保障。一旦肇事者逃逸,难以追查,受害人无法得到有效赔偿”。

导报记者在采访中,也有市民清醒地认识到,老年代步车虽然能给老年人提供方便,但由于驾驶者自身的因素,反而让老年代步车从侧面“害”了自己的家人。

而关于在漳的老年代步车后续发展,导报记者将持续关注。(海峡导报记者 王龙祥 张雄敏文/图)

[责任编辑:黄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