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以及《中共集美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规定,经集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区委同意,自2019年5月13日起启动区委第六轮第二批巡察工作,对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集美街道(含综合服务中心,延伸巡察岑西社区、盛光社区、浔江社区)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时间1个月左右。
集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监督电话,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工作的监督,监督电话:17750645510。
信访受理范围:反映或举报被巡察对象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实名举报优先办理。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处理。(厦门日报通讯员 林泽锋 记者 应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