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遇大蟒蛇抓去卖 泉州两男子一起被判刑(图)

泉州晚报

泉州网5月11日讯 (记者陈玲红 通讯员黄惠莹 文/图)开车路上遇大蟒蛇,将蛇装车载走准备卖掉,结果蛇没卖成,自己却栽了。

险些被卖掉的大蟒蛇

险些被卖掉的大蟒蛇

去年12月1日,40岁的刘某左和54岁的陈某日驾车从永春县返回漳平市象湖镇,在永春县一都镇一公路旁的绿化坪上发现一条大蛇。二人当即将蛇捉上车,打算带回漳平市象湖镇出售或食用。当时路过的群众提醒他们,这是蟒蛇不能随意捕捉,两人不听劝,执意将蛇带走。后经群众举报,两人于当日在漳平市象湖镇镇区公路被警方拦截抓获。两天后,涉案蟒蛇被移交给永春县野生动物保护站并放生。

今年3月4日,刘某左、陈某日涉嫌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提起公诉,永春县法院依法判处刘某左、陈某日有期徒刑八个月和七个月,并处罚金各5000元。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