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起龙岩专项整治中心城区机动车占道经营 最高罚1000元

海峡导报

为维护龙岩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营造良好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从1月10日起,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龙岩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合行动,持续长期开展中心城区机动车占道经营专项整治。

据了解,此次整治区域,具体包括新罗区东城、南城、西城、北城、中城、曹溪、西陂、龙门、东肖、红坊、铁山等十一个镇(街)。整治重点包括:机动车在城区主次干道禁停区域内停车贩卖物品的违法行为;机动车占用城区主次干道两侧人行道、盲道停车贩卖物品的违法行为。

专项整治行动启动后,机动车仍在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占道经营的,交警部门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予以记3分并处罚款150元;城市管理部门按照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相关规定,最高处罚款1000元。

同时,欢迎广大市民向交警部门或城市管理部门,举报机动车占道 经 营 的 违 法 行为,或使用 e龙岩“随手拍”进行举报。举报电话:公安交警部门110,城市管理部门0597-2296404。(海峡导报记者 李大荣)

[责任编辑:黄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