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记者从福建全省财政工作会议上获悉,2016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实现4295.22亿元,同比增长3.7%,综合新增结构性减税降费影响,可比增长6.6%,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2654.78亿元,完成预算100.2%,同口径增长7%,顺利完成地方预算目标。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87.41亿元,完成预算118.3%,增长7.1%,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七成以上。
部分地区财政收入增长贡献突出,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厦门市、泉州市和龙岩市地方级收入保持5%以上较快增长速度,增量合计占全省地方级收入增量的111.4%。全省55个县(市)中,16个县(市)总收入保持5%以上较快增长速度。
政府性基金收入1626.07亿元,增长24.6%,支出1517.65亿元,增长7.5%。国有资本经营收入86.24亿元,增长212.2%,支出48.82亿元,增长95.7%。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191.51亿元,同口径增长4.3%。支出1008.24亿元,同口径增长11.2%。(记者王永珍)
(福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