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吴先生致电称,泉州市区东泽路儿童医院东门对面的临时停车场,收费人员没有身着统一服装,而且没有按照物价局制定的标准来收费,存在违规收费现象。记者就此进行走访,发现这个停车场两个收费人员的收费标准居然不一样,这是怎么回事?
红衣女子正在收费
反映 停车三天被多收 报警求助才解决
前段时间,市民吴先生带着孩子到儿童医院看病。到达医院已是晚上10点左右,他便将车停在医院东门对面的一处临时停车场,被现场收费人员收取5元停车费。拿到发票时,他看到上面的日期竟然是2012年10月,其中一个红色的印章已经严重褪色,仅依稀看到“闽泉州市”几个字。
第三天清晨,吴先生到停车场取车准备离开,收费人员再次上前,要求他补交30元停车费,理由是他的车停了3天,必须加收钱。吴先生表示,按次收费就算是过夜,总共也才需要20元,为何要多交10元。最后,他选择报警处理。等到民警过来,收费人员才表示不再加收费用。
吴先生表示,他自己多留了个心眼,很多不清楚停车收费标准的人,最后就被坑了。
走访 现场两个收费员 采用两种标准
14日上午11点多,记者驱车来到吴先生所说的停车场。停好车后,一位中年女子便上来收取停车费。记者询问为何该处要收取停车费用,“这一带的停车位都需要交停车费,有人管理的。”该女子说。当记者再次询问费用是由哪个公司收取的时,女子显得有些不耐烦,“这边停车位都被人承包了,反正停车费必须得交。”她接着说,4个小时内5元,超过4个小时需要加收费用。交钱后,女子给了记者一张泉州市畅顺停车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畅顺公司)的发票,日期是2016年9月,与吴先生所拿的发票不一样。
记者下车查看,发现这些临时停车位大概有20个,周边并无计时设备。在停车位旁的墙上,贴了一张临时场地停车场的标志,上面写着“停车每次 元”,中间的费用被擦掉了,但隐约可以看到是“5”。
在停车场的另一侧,记者发现也有一名男子在收费。他和中年女子并没有身着统一服饰,只是都拿了个小包。该男子表示,这些临时停车位是有人承包的,中年女子收费的地方和他是一起的。他还说,停车3小时免费,超过3小时20分钟收5元,这与中年女子的收费标准颇有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