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 福建力争实现社保全民覆盖

福建日报

记者近日从人社厅获悉,“十三五”期间,我省将力争实现社会保险制度覆盖全体城乡居民,基本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险。到“十三五”期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030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502万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0%;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390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890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30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80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80万人。

据了解,至“十二五”末,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分别达883.65万人、1301.24万人、546.27万人、691.03万人和598.32万人,均比“十一五”末有较大幅度增加。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由“十一五”末1280元增至2322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提高到85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80元。

按国家统一部署,我省将完善社会保障待遇调整机制,“十三五”时期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稳定在75%以上和75%左右。制定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三项定期待遇调整办法,稳步提高工伤职工待遇保障水平。

“十三五”末,省属企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要达到60%以上,新兴产业的营业收入占省属企业营收的比重要达到25%以上。日前,省国资委出台的《关于促进省属企业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省属企业全面建立创新体系,初步形成创新型产业格局,推动若干重点产业进入全球价值链中高端,成长起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产业链和产业群。

《意见》提出建设一批创新型企业、建设一批创新平台、实施一批技术改造提升工程、加大研究开发投入力度等九项重点任务。

其中,到2020年,省属企业研发投入占生产增加值的比重,平均要达到3.5%以上,超过全省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工业制造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要达3%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要达5%;创新型企业研发投入水平要与国内同行业先进企业相当。

[责任编辑:黄如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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