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文化出口重点培育企业开始申报 晋江获10万奖励

晋江文化产业

福建省文化出口重点培育企业开始申报咯!晋江获评企业奖励10万!

福建省文化出口重点培育企业开始申报 晋江获10万奖励

申报事项

1、相关文化出口企业于2016年6月10日前向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递交申报材料。

2、文化出口企业按《福建省文化出口重点培育企业认定办法》规定提交材料,并登录商务部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司网站在线办事栏目“服务贸易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fwmyzb.mofcom.gov.cn)填报2015年和2016年第一季度出口情况。(先上网注册后申报,已填报的企业不需重复填报。)

3、请各设区市商务局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于2016年6月30日前将当地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含电子版一份)及申报汇总表(见附件)送省商务厅。

审定及奖励

省商务厅、省委宣传部、财政厅、文化厅、新闻出版广电局将对各地初审通过的企业进行联合评审,认定“2016-2017年度福建省文化出口重点培育企业”,并公布获得认定的企业名单。获得认定的企业,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以奖励。

晋江企业获评福建省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奖励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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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下载

登陆晋江文化产业网(http://www.jjwhcy.com/),进入“文件下载”栏目下载《2016-2017年度福建文化出口重点培育企业认定申请表》。

福建省文化出口重点培育企业开始申报 晋江获10万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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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及相关表格电子版可从省商务厅网站(http://www.fiet.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如有疑问,可咨询

省商务厅(服务业发展处)唐慧琴

联系电话:0591- 87270203

传 真:0591-87270239

电子邮件:thq@fiet.gov.cn

506364587@qq.com

[责任编辑:柯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