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明年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价格 推进价格机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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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福建省政府召开《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实施意见进行了相关政策解读。

根据实施意见,到2017年,福建省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到2020年,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完善,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监管制度和反垄断执法体系基本建立,价格调控机制基本健全。

福建明年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价格 推进价格机制改革

电价 用户将有用电选择权

在电价改革方面,福建省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单独核定电网输配电价,逐步放开上网和销售电价。电网企业不再以上网和销售电价的价差作为主要的收入来源,而是以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确保电网企业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收益水平,提高电网企业的供电保障能力。用户增加了用电选择权,可以选择向电网企业或售、配电公司买电,电价由双方协商确定或通过电力市场确定。无议价能力的用户(如居民等)或重要的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单位,可以按照政府制定的价格由电网企业保障供电,即电网企业必须提供供电兜底服务。

气价 居民生活用气全面推行阶梯制

在天然气价格改革方面,目前福州、莆田、厦门、泉州、漳州五个管道天然气联网的城市已实行居民阶梯气价制度。下一步,将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2016年通过管道供气的城市全面推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引导居民合理用气、节约用气。根据国家天然气西气东输入闽情况,合理制定省内短途天然气管道运输和城市燃气配气价格。力争在2017年底放开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促进省内天然气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水价 适当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对于水价改革,福建省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推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目前全省23个设市城市已全面实行了居民阶梯水价,根据国家要求,2016年底前所有县城要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二是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原则,合理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适当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目的,是进一步保障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建设,促进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

目前,全省除个别地方外已全面开征了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都在每吨0.8元以上。今年的改革目标是在年底前,设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县城、重点建制镇原则上每吨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非居民不低于1.2元。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政策。

(海峡导报 驻福州记者 杨文)

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2016年4月6日)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推动价格改革向纵深发展,加快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结合福建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市场决定、放管结合、改革创新、统筹兼顾、配套协调、稳慎推进,深化重点领域价格改革,健全政府定价制度,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更好服务宏观调控,提高价格公共服务水平,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二)目标任务。到2017年,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到2020年,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完善,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监管制度和反垄断执法体系基本建立,价格调控机制基本健全。

[责任编辑:卢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