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目翻旧案——“詹典嫂告御状”衍生典故

泉州晚报

◆ 詹典岳父谋财害命 ◆

詹典是一名旅居马来半岛的华侨商人,从事橡胶业经营。清代前半期,由于政府实行禁港的政策,能有机会出国到南洋谋生并非易事。而这些冲破禁令前往南洋谋生的人,往往经过数年艰苦拼搏,能积蓄一笔钱。詹典就是这种人。这次他带了一大笔钱回家乡,一是要为母亲治病,二是要改建一座住宅,因为家宅已十分破旧。

詹典的岳父名叫王丁,是安溪县城有名的赌徒和鸦片鬼,他欠了人家一大笔债务。得知女婿启程回国,他提前赶来泉州接詹典回到他在安溪的家中,然后向詹典提出要借他带来的这笔钱还债。詹典只同意借给他少量,他十分不满,遂起了谋财害命的坏心眼。

就在詹典来到王丁家的第二天晚上,王丁与债主派来的一名打手一起,迫着詹典把带来的钱都借给他,詹典坚决不同意,王丁立即与打手将詹典捆绑起来。詹典拼命反抗,并大声喊道:“这笔钱是我七年含辛茹苦赚来的血汗钱,要用来医治家母的病和修建家宅的,你们怎能这样没良心把它抢走!我回家如何面对父母和妻子?”

这喧哗的闹声惊动了隔壁房里詹典妻子的一个15岁的妹妹,即詹典的小姨子以及她一位仅3岁的侄儿。他们冲进去看个究竟。只见到詹典已被捆,正拼命地用双脚踢。这时,王丁拿出两颗很长的铁钉,示意打手把詹典的头压在墙上,而他则用一把铁锤将两颗大铁钉打入詹典的太阳额,詹典大叫一声,血和脑浆流了出来,倒地死亡,但双眼睁大。

詹典的小姨子看到这一全过程。突然大喊一声,精神失常,又哭又笑,还要咬人,变成疯子;那三岁的小侄子也又哭又闹。

王丁及那打手连夜把詹典的尸体砍成五块,装入麻袋,在他住宅后庭院里挖了一个大坑埋了。又把那疯女儿用铁链锁住手脚,关入草房。把詹典带来的全部钱财占为己有。

◆ 徐汝澜重审惩真凶 ◆

詹典的妻子,名叫王玉器,人称“詹典嫂”,一直在婆家焦急等着丈夫回来。在凶杀案发生的第三天,她等不及了,来到娘家探听消息。一进娘家门,王丁佯装也很关心这件事,还嘱咐佣人杀鸡宰鹅招待女儿。

就在佣人杀鸡的时候,詹典嫂抱着那三岁的侄儿在旁看。那只鸡在被杀的过程中拼命挣扎,翅膀一直拍个不停,当血流尽后被扔到地上时它还硬撑起来走了几步,然后才倒地。就在这时,詹典嫂手中抱的那个还从没讲过话的侄儿突然发话了:

“这只鸡杀不死,就像前天姑丈被杀时那个样。”

“什么?”詹典嫂大叫一声:“你再说一遍!”

那个三岁的侄儿又重复了一遍。

詹典嫂立即跑去找她父亲,严厉地责问道:“你把詹典杀了吗?”

王丁竟然狠狠地回答:“是的,我要向他借他带回来的钱还债,他不肯,我才将他杀了。”

詹典嫂大哭大叫起来:“爹,你怎么这么狠呀!……我的夫君呀,你的命怎么这样苦呀!我要去告状,要为你报仇!”

王丁一听女儿要告状,要报仇,先是震惊一下,但马上镇静下来,说:“好,你去告状吧!看你有什么证据!”

接下来几天,詹典嫂回到婆家后开始找人写告状书,而王丁则忙着跑衙门收买官府。安溪县官府于是驳回了詹典嫂的告状,说她没有足够的证据。詹典嫂转到永春南安、龙岩几个县告状,由于王丁的贿赂,告状都失败了。后来告到泉州府,时任知府叫尹楠,判把詹典嫂两个不知情的哥哥杀了,而真正的凶手王丁则逍遥法外。詹典嫂不满意,启程上京告御状。就在此时,徐汝澜来泉州接任知府,将此案作重审,下令逮捕凶手王丁,判其死刑,泉州百姓大快人心。而此时道光皇帝接见了詹典嫂,赐旨:“自古忠孝不能两全,既为夫报仇而杀父,兹赐民女王玉器自尽。”

这一故事在闽南民间广为流传,并被编成剧本在高甲戏演过,是百年的剧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