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聘用校园引才大使 助力高质量发展超越新征程

石狮日报

我市将设立校园引才工作站与聘用校园引才大使,强化城市品牌传播,助力石狮高质量发展超越新征程。这是我市日前出台的《石狮市校园引才工作站与校园引才大使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的。

据悉,此举旨在进一步落实泉州市人才“港湾计划”,深化石狮市人才工作,强化城市品牌传播,助力石狮高质量发展超越新征程,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拓宽引才渠道,建立常态化的校园引才工作平台。《办法》适用于与我市签订《石狮市校园引才工作站合作协议》的高校团委、社团、学生会或独立站等机构(简称“校园引才工作站”),以及聘请的“校园引才大使”。

根据《办法》,校园引才工作站与校园引才大使工作职责有四项:一是传播城市品牌。通过线上或线下等媒介,广泛地向在校学生推送介绍石狮风土人情、人才政策、到石就业创业政策指南、活动资讯、服务平台等,提升石狮城市品牌知名度。二组织人才活动。不定期组织以石狮城市推介、产业推介、企业推介、文化推介等为主题的青年人才交流活动,对石狮经济社会发展、人才引进、大学生就业、城市建设、产业发展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进一步强化在外大学生对石狮的认识;协助石狮市人社局、海峡人才市场石狮工作部、团市委等单位进校园开展招聘、大学生交流会等工作,引导在校学生参与对接活动,并协助做好相关志愿服务。三是收集人才求职意愿。帮助收集、了解校园求职群体的需求信息,提出合理化建议。四是推广赛事活动。协助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单位开展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服装设计大赛、专业论坛等各类引才引智活动推广,并做好相关服务。经费保障上,每个校园引才工作站享有20000元的工作经费补助,开展活动可按实际需求另行申请经费。

在管理考核方面,校园引才工作站每年书面向石狮团市委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并由石狮团市委和石狮市人社局具体负责组织对其开展活动和取得成效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定,按不高于20%的比例,确定优秀引才工作站,一次性给予10000元经费奖励;连续2年未开展活动的或者考核不合格,予以撤站处理。校园引才大使任期1年,任期满后结合表现和意愿可续聘,最长聘期不超过2年。每年度由石狮团市委和石狮人社局具体组织对引才大使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评定,考核结果报送市委人才办,按不高于30%的比例,确定优秀引才大使,一次性给予1500元奖励。

同时,我市还配套多项措施支持校园引才工作站与校园引才大使工作。其中,每年寒暑假可参加石狮有关部门举办的就业指导、参访、市情研修、政策培训等活动,获取第一手的石狮引才政策、招聘信息等资讯。每年寒暑假可优先推荐到我市优质的企事业、党政机关等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或实习;优先安排毕业实习岗位。担任过校园引才大使的大学生回石狮创业的,可优先推荐入驻狮城青年创新创业孵化中心,享受三年场地免租、小额创业贷款贴息、创业导师辅导、融资推介等优惠待遇。对于依托学校社团或者自行组织大学生开展石狮城市推介、政策宣传、就业创业指引等活动的,按活动实际开支申请活动经费等。

(记者许小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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