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先王实录》评注中所述:“郑氏养兵数十万,固全恃沿海之征粮饷,然非营东西洋商业及商行,亦不能措置裕如。”郑成功在东南沿海坚持17年的抗清和收复台湾的斗争中,军队的给养和装备仰赖于东南人民的支持和征饷收税外,还倚重于华侨、海商的支持和贸易所得。“富可敌国,泽及八闽”的郑芝龙降清后,其海上实力为郑成功所承接。
闽、粤、苏、浙众多忠义之士纷纷应募入伍,部分明室遗族亦前往归附,如此一来,庞大的组织经养须“日费巨万”,单靠沿海部分地方的粮饷,自然是远远不足敷用。为了“逐荷复国”之需,郑成功沿袭了郑芝龙当年的海贸旧规,编组东西洋商船队,航行于日本、台湾、吕宋及南洋。他的商船被称为“国姓船”,是17世纪中叶亚洲海域著名的海上贸易船队。郑氏厦门政权与荷兰、葡萄牙、西班牙、日本、英国都有贸易关系。当时,荷兰东印度总督在向本国政府的政务报告《关于日本的贸易》记载,自1654年11月至1656年9月,各地开到巴达维亚(印尼)的中国船共137艘,其中安平船41艘,绝大部分是“国姓船”。又据《热兰遮城日记》载“……从石井来台之船只获得消息云,属于‘国姓爷’的船24艘,自中国沿海开到各贸易处,开向巴达维亚,暹罗(泰国),广南和马尼拉,海船货物有瓷器、茶叶等,以沙糖、丝织品为大宗。”
种种迹象表明,郑成功对于经商外贸和军事建设是一样重视和用心的,即使在戎马倥偬、亲当矢石之行,亦不忘过问和督促。他在金门和厦门屯兵,建立抗清根据地,亦同步设立了政府专管国内外贸易的机构,亲委从兄郑泰重担负责。除组织“其数额多”的东洋商船队和西洋商船队,专事对外通商贸易外,还在泉州和厦门开设号为“仁、义、礼、智、信”五大商行,称水路五商;同时在京师、苏杭等地开设号为“金、木、水、火、土”五大商行,称山路五商,从事组织各地名产货物,互通渠道,经营财物,以济其用。他以厦门为对外贸易基地,先把内地货物集中到厦门或沿海其他港口,然后转贩日本及南洋各地。又设裕国库和利民库,负责稽算东西二洋的船本利息,以及水路、山路各行出入的银两。由于实行“通洋裕国”的政策,郑成功财贸充裕,抗清有了雄厚的物质基础。郑成功曾自豪地说:“东西洋饷,我所自生自殖者也。进战退守,绰绰有余。”正是倚仗外贸经商这一支柱,面对清王朝经济或军事上的包抄围剿,郑军才能岿然不动,应付自如;正是凭借海外通贸的积累,面对叛徒出卖、十大商行遭“收拿”,郑氏才能依然有足够的财力进行东征,收复台湾,解决军需民用。
郑成功的重视保证了外贸通商的长盛不衰,外贸事业的繁荣昌盛,又保证了军队的强大发展,并以强大的军事力量来保护海上贸易的顺利进行,相辅相承。
“闽人务本亦知书,若不樵耕必业儒。惟有桐城南廓外,朝为原宪暮陶朱。”义利兼顾的古代泉商,入行陶朱成就夺目,为国为家可圈可点,在东亚历史文化圈中烙刻下属于自己的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