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电动自行车车推入专用车棚,连接充电器,扫码付费充电——这是家住翔鹭花城三期的张先生每天回家的例行动作。《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实施半个月,对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等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行为处最高1万元罚款。记者走访多个小区发现,许多市民和张先生一样,已有了将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充电的习惯,大部分小区内或周边都设有电动自行车专用停车、充电区域,市民自觉停放充电,但在个别小区,仍有市民安全意识不足,将电动自行车放在楼梯间。
目前,我市还未开出首张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罚单,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加大力度宣传,加大整治力度,发现确有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拒不改正的行为,将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罚款。
地点:翔鹭花城三期
车棚基本满足居民需求
费用与家用电费差不多
“车停在车棚里,能充电,还有监控看着,我们都很放心。”8月13日下午,在翔鹭花城三期后门岗亭边,居民张先生一边将电动自行车推入车棚一边说。车棚设有监控探头、感应式灭火装置和灭火器,电动自行车棚管理规定等安全提示也十分醒目。
翔鹭花城三期业委会主任危忠林介绍,小区有1300多户居民,约有400多辆电动自行车,居民经常抱怨停车难,消防通道也总被车辆挤占。2016年业主们便自行筹建了两处电动自行车棚,可供250辆车充电,约400辆车停放,基本满足小区居民的需求。“一小时充电只需0.15元,一次最多充6小时,与家用电费差不多,居民乐于接受这样的价格,而且车棚就设置在大门岗亭旁,物业保安和辖区辅警配合,确保不会有车辆进入到居民楼内。”危忠林说。
地点:同安区水岸华庭小区
物业人员每日巡查
打算新增车棚和充电桩
在同安区水岸华庭小区,一排电动自行车整齐地停放在车棚内。车棚是2017年左右由政府部门投资建设的,内有40个充电桩,可供60辆车停放。管理小区的厦门晟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陈镇作说,车棚内有监控和消防设备,物业人员每天巡查,避免安全隐患。但随着小区内电动自行车越来越多,停车位越发紧张,业主们正打算用公共款项新增车棚和充电桩。
在湖里金岭花园、东方巴黎广场、新金公寓等小区,记者注意到公共区域也设有电动自行车专用车棚和充电桩,费用在0.25元/小时,车辆充满电后会自动断电。住宅建筑内未有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的现象。
地点:嘉福花园
居民图方便
车辆挤在楼梯角落
也有电动自行车进入高层住宅建筑内。8月5日早上,记者在嘉福花园看到,电动自行车棚宽敞整洁,可供数十辆车停放、充电。但在小区内嘉崎一里28号和42号的楼道内,却停放着多辆电动自行车,这些车或挤在楼梯下的狭窄角落,或直接停在电梯门口。小区居民告诉记者,有居民嫌车棚远,为图方便就把车停在楼下。
【提醒】
电动自行车
进居民楼危害大
电动自行车的锂电池起火后,30秒就会引燃整辆车以及周边可燃物,且伴随爆炸。同时,电动自行车燃烧会产生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等导致中毒,高温烟尘会灼伤气管,导致窒息。进楼的电动自行车大多停放在人员逃生必经的公共区域,若是起火燃烧,这些有害气体和高温烟尘会很快充满整个空间和通道。高层建筑的楼梯间、电梯井、电缆井、排气道等令火势、有害气体和高温烟尘在建筑物内迅速蔓延。此外,高层民用建筑发生火灾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链接】
全市已有3.2万余个电动自行车充电桩
针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的管理,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市约有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2757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3.2万余个,其中湖里区建成充电桩(口)7437个,同安区建成充电桩和充电插座5322个,这些停车点和充电桩中不乏专门为高层民用建筑所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管理取得一定成果。
但在停车点和充电桩建设过程中,不少小区面临用地紧张、资金缺乏、民意不一等困难,也有小区存在建了停车点和充电桩,仍有市民不买账,自顾自停在楼道内的情况。为此,消防部门联合街道办、社区、辖区派出所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责任,隐患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同时,消防部门用身边的案例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并以真实电动自行车的燃烧实验进行演练活动,让市民牢记电动自行车爆燃事故教训,杜绝车辆进楼入户。(文/图 本报记者 林路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