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婴幼儿游泳馆发展迅速,婴幼儿游泳场所呈遍地开花之势。政协委员叶雅莉指出,目前,婴幼儿游泳这一新行业,职能部门还没有相关标准和监督规范,婴幼儿游泳存在一些安全隐患。
比如,缺乏婴幼儿游泳馆卫生规范。现行的《游泳场所卫生规范》只用于规范成人游泳馆,未适用于婴幼儿游泳馆,监管部分无执法检查依据。给婴儿游泳场所发放卫生许可证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卫生部门按公共场所监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
其次,婴幼儿游泳场所配套设施缺乏统一标准,缺乏合格的专业人员,且存在配套设施消毒不到位、水质处理标准不够严格、消耗用品缺乏监管、缺乏应急急救设备等安全隐患。
叶雅莉建议,要加快出台相应的行业规定,尽快将婴幼儿游泳场所纳入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范围,不让婴幼儿游泳场所成为监管盲区;婴幼儿游泳场所工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方可持证上岗,建议依托高职院校开展婴幼儿游泳、急救方面的学习教育,培养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对现有从业人员开展培训和技术指导。
此外,要加强执业机构监督管理,加强对婴幼儿游泳馆、亲子游泳馆的联动监管,将监督结果纳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诚信经营系统,对违规经营、损害婴幼儿身体健康的行为,及时查处。也要加大健康知识宣传,主动推送一些游泳场馆卫生保健知识和疾病预防保健知识,来提高家长对婴幼儿健康的重视,以及对婴幼儿游泳馆、亲子游泳馆卫生的监督,督促经营单位保持游泳用水清洁卫生、增添必要的清洁消毒设备。
(记者谢艳通讯员蔡晴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