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漳州“警保医”共建护平安合作正式签约

闽南日报

6月29日,龙文区公安局交警大队举行首个漳州“警保医”共建护安合作签约,现场签署“警保医”合作协议书、授牌 “警保医”联动单位。

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主动与市卫建委、市银保监局、市保险协会沟通交流,在原有的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警保联动”“警医合作”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创新社会管理、拓宽公共服务内涵,将传统的协作医院网络建设与警保联动事故处理相结合,大胆探索“警保医”联动新模式,通过整合交警、保险、医疗三个部门的优势,形成漳州市“警保医”联动合作机制的目的、意义、内容,明确“警保医”联动新模式下各单位的职责分工和行动计划,同时确定中国安财险股份有限公司漳州中心支公司、漳州市第三医院作为漳州市“警保医”联动新模式的试点单位。

漳州市“警保医”联动模式属于保险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在赔偿限额内伤者入院后,保险先行垫付,医院先行救治,极大地方便了交通事故当事人,简化了事故处理的中间环节,有效地破解交通事故医疗费用的纠纷。在该模式下,交警部门负责保障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及时调查交通事故情况并出具事故相关证明文件,中国安财险股份有限公司漳州中心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警保医联动协议书》等在责任范围内通过及时垫付、预赔、担保、出院直接结算等方式解决伤者医疗费用,漳州市第三医院同步开辟交通事故伤员抢救“绿色通道”,保障交通事故伤员的黄金治疗时间。

“警保医”联动新模式的创新突破了传统警保联动快处快赔只能针对小额无人伤案件的限制,它以道路交通人伤事故处理为着力点,打破交警、保险和医院的三方信息、行业沟通壁垒,利用三方优势互补,创建“信息共享、联动救援、赔付前置、一站服务”的新型“警保医”联动工作模式,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便捷化服务,有效提高道路交通事故救援和医疗急救工作水,减轻交通事故当事人的经济负担,使交通事故伤者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降低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率,实现1+1+1远大于3的社会效果。(记者 罗晓晖 庄文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