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不断提升医疗救助水平,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解决困难群众看病贵问题,医疗救助全部实行“一站式”结算,做到了“一趟不用跑”。
家住安溪县西坪镇的占先生是重度残疾人,几年前,他患上慢性阻塞性肺气肿等疾病,每年产生的医疗费用令生活雪上加霜。根据相关规定,占先生被民政部门认定为特困人员,享受医疗救助政策。今年1月至3月底,占先生共发生医疗费用9153.6元,基本医保支付6416.04元,医疗救助2536.16元,个人自付仅201.4元。
据了解,目前泉州医疗救助对象有四类,第一类是特困人员;第二类是低保对象、孤儿、国定省定建档立卡贫困户、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第三类是低收入家庭中,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重病患者;第四类是因病致贫家庭的重病患者。救助方式主要有: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救助、住院救助、一次性定额救助和重特大疾病救助。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救助人员在医院就诊只需凭社会保障卡就可以享受“先诊疗后付费”,他们的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和医疗救助资金全部实行“一站式”结算,做到了“一趟不用跑”。
市医保部门还采取“以人找病”“以病找人”方式,除了救助对象主动来申请以外,医保部门还利用医保大数据的预警机制进行主动搜索,在医疗费用达到15万元以上的参保对象中去精准识别,达到救助条件的,及时通知患者或家属申请医疗救助。
接下来,市医保部门将完善统一规范医疗救助制度,加强与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协作和数据共享,健全防止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机制,分类调整资助参保政策,提高大病保障能力,提升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