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调整医保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

泉州晚报

(泉州晚报记者赖劲松)昨日,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称,我省将从本月起调整2019年最高和最低医保缴费工资基数。

自5月1日开始,省本级各参保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月缴费工资基数最高不超过16167元,最低不低于3233.4元。职工医保退休缴费年限不足的,补缴基数为每月3233.4元。省本级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月缴费工资基数5389元,按10%的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金额538.9元。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失业人员、经县(市、区)及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为就业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基数为3233.4元,按10%的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金额323.3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