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死44伤!湖南衡东县故意驾车伤人案嫌疑人曾被多次判刑,产生报复社会心理】据@衡阳发布:截至9月13日上午10点,已有11人死亡,44人继续住院治疗。据警方初步审讯,犯罪嫌疑人阳某云曾因贩毒、盗窃、故意伤害等被多次判刑,遂产生报复社会心理,当晚独自驾车冲入洣江广场人群,并持折叠铲、匕首砍伤现场群众,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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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应湖南驾车撞人男子系保外就医传言:今年2月底刑满出狱
9月12日晚,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发生一起致9死46伤的故意驾车伤人恶性案件。案发后,网友翻出一份嫌犯阳赞云寻衅滋事的一审判决书,称其犯有癌症等多种疾病,疑其刑期未满即保外就医、报复社会。对此说法,当地官方向北京时间记者表示,阳赞云属于二审改判、刑满释放,未为其办过保外就医。
据衡东县委宣传部官方通报,9月12日晚19点40分左右,一辆车牌为湘D133ZY的红色SUV车闯入衡东县米水镇滨江广场休闲人群。截止目前,共撞伤、砍伤人员46人(其中3人重伤),死亡9人。事发后,衡东县委、县政府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抢救伤员,进行现场处置,肇事司机已被控制。经公安机关初步查明,肇事司机阳赞云,1964年出生,衡东甘溪镇人,多次被公安机关打击判刑。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一份判决书显示,阳赞云,男,1964年2月6日出生于湖南省衡东县,汉族,初中文化,无业。因犯故意伤害罪,于1992年10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又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01年10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因犯寻衅滋事罪,于2005年10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零三天;因犯失火罪,于2006年5月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因犯敲诈勒索罪,于2009年8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2014年5月25日刑满释放。2018年1月,又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衡东县法院这份判决书还认定,阳赞云患低分化腺癌、冠心病、心功能二级等疾病。
记者注意到,该份判决书为一审判决,指出阳赞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8月31日起至2019年2月28日止。
按照法院判决书,其截至目前刑期尚未满,此事引发网友猜测,疑其是刑期未满保外就医,身患重病报复社会。
对此说法,北京时间记者于9月13日致电衡东县检察院求证,该院监所检察科工作人员回应称,阳赞云一审虽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但二审被改判六个月,属于刑满释放,其虽患有多种疾病,但达不到保外就医的条件,检察院没有为他办过保外就医手续。随后,记者从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证实了这一说法。(北京时间记者 柳青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