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考制度实行重大改革 考13门规定课程全面考

泉州晚报

中招考13门会不会变相“增负”?省教育厅权威解读——

规定课程全面考 两考合一减负担

13门考试科目会不会造成变相“增负”?综合素质评价如何具体运用?福建中考制度实行重大改革,中招要考13门、总分提至800分的消息见报后,一些读者及学生家长产生了一些疑虑。对此,省教育厅进行了权威解读。

据省教育厅基教处负责人介绍,过去各设区市中考科目已包含语文、体育等10门科目,此次增加音乐等3门学科和物理、化学、生物3门学科的实验操作测试,属于技能测试,不是纸笔考试。在音乐等3科测试上,允许结合学生平时学习表现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成绩。

对于“考试负担过重”的忧虑,教育部门在技术层面做了处理:考试次数上,坚持学生毕业、升学“两考合一”制度,减少重复考试。考试命题上,强调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内容,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做到题量适度、难易适当。成绩呈现上,提出可以采用分数、等级等形式呈现,克服分分计较。

考生家长对于综合素质评价如何具体运用也非常关心。对此,省教育厅基教处负责人表示,此次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革,重在从五个维度(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评价学生成长,注重考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要求对每个学生在初中阶段的发展历程进行写实记录。

同时,从“柔性鼓励”转向“刚性要求”:一方面,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后加分时代”学生发展评价的重要工具,规定2020年起中招录取全面取消体育、艺术、科技创新等特长生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目的是把综合素质评价打造得“更加丰富”。另一方面,将综合素质评价应用作为“招生录取改革”的先行试点,规定2019年起,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须全面使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2021年中招录取中要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重要参考,而且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中招录取的依据之一,探索基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和内容,以量化积分或等级奖励分数方式计入中招录取总分,目的是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应用得“更加有效”。 (记者赖劲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