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高考“铜墙铁壁”防作弊
考纪森严勿存侥幸心理 三种考试作弊行为将受刑法处罚
2016年的高考将在下周二拉开帷幕,俗话说“数载寒窗求正果,一朝考场换新天。”高考的重要性对寒窗苦读数十年的考生来说不言而喻,而高考考场的考风考纪事关公平公正,更是不容忽视。2016年高考是《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刑九》”)明确“考试作弊可入刑”后的首次高考,全市相关部门也在积极部署各项举措,建立考场作弊防控系统,严防考试违纪行为发生。
监考升级 一个考场配三名监考老师
昨日,记者从泉州市招考办获悉,今年我省高考考务方面有新变化,每个考场将增加一名监考老师,由往年的两名变为三名监考人员。
市招考办主任蔡东沐在接受采访时提醒,“希望考生们能够仔细翻看考场规则,尤其注意外语科目在考试正式开始前15分钟,即14:45以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同时今年高考是《刑九》施行后的首次高考,希望大家能诚信守法地考试”。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于2015年11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刑九》有关规定,高考过程中,“组织考试作弊或为组织考试作弊提供说明”,“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代替他人参加考试或让他人代替参加考试”这三种行为将受刑法处罚。
有“矛”有“盾” 两大措施监测异常信号
记者另从泉州市无线电管理局获悉,为给考生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该局组建了专门的高考保障工作组,制定细致周密的工作方案为本次高考“保驾护航”。
据了解,今年高考严打高科技技术手段作弊。泉州市无线电管理局郑副站长介绍,考试当天,他们将通过先进的技术设备对考场周边无线电信号进行监测,做到有“矛”有“盾”:一方面,不断追踪、甄别可疑信号;另一方面,一旦发现异常信号,会马上采取技术干扰进行阻断,让考场“罩”上一层看不见的“铜墙铁壁”。
郑副站长告诉记者,今年高考期间,泉州市各县区的固定监测站将全部启动,多部无线电监测车将派往各个考场机动监测巡查,无线电信号干扰压制系统将严阵以待。
此外,今年高考,除了不得携带手机等具有通信储存功能的设备外,以iwatch为代表的具有储存功能的非指针式手表也“禁止入内”。另外,考生还需注意,纸巾以及带有封套的橡皮擦、矿泉水等也不在考试可携带的物品范围内。
泉州公布各考区和考点举报电话
近日,泉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设立开通了2016年普通高考泉州各考区、考点举报电话和举报箱,欢迎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及时举报反映涉及2016年高考安全的线索。
泉州2016年普通高考各考区、考点举报电话如下:
泉州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22798807
鲤城区考区 22773303,22773304
泉州一中考点 22783633
培元中学考点 22383362
泉州六中考点 22379669
泉州七中考点 22204308
现代中学考点 22557110
丰泽区考区 22192639
泉州九中考点 22589621
城东中学考点 22680579
泉州五中(城东校区)考点29881902
洛江区考区 22630001
泉港区考区 87973336
泉州台商投资区考区 27398851,27395510
惠安县考区 县招办 87382707 招生监察 87366129
安溪县考区 23288263,23236030
永春县考区 23882790
德化县考区 23522538,23522851
石狮市考区 88886006,83069675
晋江市考区 85600378
南安市考区 86367806
十二条“军规”:2016年高考考场规则
踏入考场前,考生先了解下考场规则,更能心中有数。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6年普通高考考场规则》,以下12条“军规”需要考生细细领会,避免出错。
考生应诚信应考,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考试违禁物品检查。《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持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
考生入场时,除2B铅笔、0.5毫米黑色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如手机、手表、涂改液、修正带等)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放在“准考证号签”旁的桌面上以便核验。入座后,须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字。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不得提前作答或动笔写任何字迹。凡因答题卡上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等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并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听力考试期间,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并保持安静。
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考生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外语科目14:45以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交卷出考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提前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须在警戒线外安静等待,接到考点广播通知后方可离开考点。
考生须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考生在考场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垫板带出或传出考场。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笔,将自己的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反扣在桌面上,用小木块或小石子压住。并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考试实行全程实时监控录像,监控录像将实行回放审看制度,请考生遵守考场纪律。
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教育考试机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