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开展专项行动,侦破文物犯罪案件两千七百余起 文物犯罪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扬子晚报

今年初,一条从江苏省江阴市倒卖文物至江西省的重要犯罪线索浮出水面。江阴市公安局经过4个多月侦查,先后抓获徐某军、周某飞、颜某军等勘探、盗掘、倒卖文物作案人员。通过深挖拓线,公安机关还抓获了在四川购买“张献忠江口沉银案”银锭到江阴倒卖的赵某东、在上海倒卖文物的王某义等犯罪嫌疑人。

至此,江苏公安机关成功破获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江阴“4·3”特大盗掘、倒卖文物案,全链条打掉盗掘、倒卖文物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58名,追缴瓷器、漆木器、金银器等各类文物1100余件。

记者从13日举行的公安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20年,全国文物犯罪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20.15%,降至近年最低值。自去年8月31日开始,公安部会同国家文物局部署开展新一轮全国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此次行动重点是打击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盗窃石窟寺石刻、盗窃古建筑及其构件等违法犯罪活动,管理好、守护好国家文化遗产。据介绍,截至11月30日,全国公安机关共侦破各类文物犯罪案件2704起,打掉文物犯罪团伙58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368名,其中公安部A级通缉令逃犯22名,追缴各类文物6.1万件。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二级巡视员郑翔介绍,追缴珍贵文物是专项行动的首要任务。在此次专项行动追缴的文物中,一级文物73件、二级文物375件、三级文物3827件,具有很高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国家文物局督察司司长陈培军介绍,国家文物局近年来与公安部建立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长效机制,联合部署专项行动,挂牌督办大案要案,加强治安防范,实施联防联控。

在公安机关和文物部门的全力打击、严密防范下,文物犯罪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我们还需要注意,当前文物安全形势不容乐观,盗掘、盗窃等上游犯罪屡打不绝,倒卖文物犯罪呈现多发势头,犯罪职业化、智能化日趋明显,给打击防范工作带来新的挑战。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任重道远。”郑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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