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先任
近日,两部影视剧接连出现了超前点评的荒诞现象。在某知名打分平台的短评打分区,大量评分在原定上线时间前集中涌入,这些短评呈现一星和五星两极分化的状态。记者调查发现,往往一条1元钱甚至几角钱的价格,就能吸引大量水军接单控评。
影视剧还没播放,大量评分就集中涌现,这就像还没有母鸡,母鸡生的鸡蛋就出现了,这样的一幕太过滑稽、荒诞。之所以出现这种荒诞现象,是由于该剧的正式上线时间比原来的“官宣”时间晚了将近一个小时,控评“水军”与影视剧的播放之间出现了“衔接”问题。
“超前点评”是控评“水军”所犯的一个“低级错误”,而一条1元钱甚至几角钱的价格,点评质量也就可想而知了。“水军”并不会认真刷剧后才来点评,点评都是统一口径。
影视剧控评已经成了一种普遍现象,通过“养号刷分”“评论注水”,控评“水军”制造出虚假口碑,左右真实评价。“超前点评”掀开的不过是水军控评的冰山一角,水军控评已然形成了一条网络黑灰产业链。
“养号刷分”“评论注水”等控评行为,是一种流量造假行为,这种行为还会形成一种不公平竞争。水军控评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也变相架空观众的知情权、评价权,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些粗制滥造的影视作品通过流量造假,也能成为“好评满满”的作品,一些好作品反倒因为没有流量造假,“养在深闺人未识”,或是遭到同行聘请的“水军”恶评,声誉与票房都受到不良影响。长此以往,就会形成劣币驱逐良币、假花驱逐真花的逆淘汰现象,为娱乐行业、文化领域带来恶劣的影响。
网信办近年来出台了多项规定,如《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等,都对网络水军的刷帖控评行为有较为细化的规制。对于控评行为,监管部门也是多次进行打击。
虽然相关法律法规俱在,监管部门对控评“水军”也是采取零容忍态度,影视剧控评仍然屡禁不绝。背后原因主要在于目前对影视剧控评现象缺乏长效化的治理机制,监管部门对影视剧控评没能形成强有力的监管,影视剧控评的违法违规成本太低,相关法律法规没能被有效激活。
“影视剧超前点评”不仅是一个“低级错误”,更暴露了影视剧点评存在的“长期错误”。不能让“超前点评”的水军们再肆意妄为。对此,针对影视剧控评现象,要能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治理机制,还要解决控评维权案件的诉讼难点问题,提升司法机关的审判质效,提高网友的监督热情,为网友起诉维权提供方便,降低网友的维权成本,畅通维权渠道。
对影视剧控评要“以控制控”,加强约束与防控。同时,行业协会、影视剧制作方等也要加强行业自净,摒弃控评这样的不正当竞争,这样才能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也是在进行“行业自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