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省户籍如何办理购房落户手续?
答复:交房后,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及孩子的出生证明、购房合同原件或房产证原件前往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购房落户手续。省外户籍迁入石狮需持准迁证先至原户籍地将户籍迁出,市民需在准迁证有效期内(40天)回原户籍地将户籍迁出,详情咨询房屋所在派出所户籍室。
2.如何申请农业机械购置补贴?
答复:《2021—2023年石狮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已于8月18日出台,并公开在石狮市门户网站。方案中包括补贴申请流程、补贴资金及补贴标准等,可自行在网上查看。
3.污水处理费的收取依据?
答复:按相关规定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4〕151号),凡设区市、县(市)和建制镇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均应当征收污水处理费;在建污水处理厂、已批准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的,可以开征污水处理费,并应当在开征3年内建成污水处理厂投入。
4.如何办理公共自行车卡?
答复:可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濠江路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或龙湖路征达广场C区42-43号办理公共自行车卡。(秋玉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