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晚上7点多,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特巡警支队十村警务站接到一起警情。报警人称,她在小区内发现一只受伤的鸟,疑似为国家保护动物,需要民警到现场救助。
接警后,民警丁强立即赶到现场。在现场,报警人吴女士告诉民警,家里小朋友在小区内玩耍时,发现了一只受伤的鸟,当时它趴在草丛上,拍打着翅膀却飞不起来,走近观察后发现它的翅膀受伤了。“我见它长得挺好看,就在网上查了一下,发现它是国家保护动物——鹰隼。”吴女士说。
民警了解情况后,看着纸箱内的小家伙,外形酷似一只鹰,目光犀利,时时警惕着周围。经过仔细辨认,民警发现它是一只未成年的鹰隼,可能因近期暴雨天气的影响,小家伙在飞行中撞击障碍物导致翅膀受伤。
考虑到小家伙受伤,不具备野外放生条件,民警驱车将其送往红山森林动物园救助站进行救治。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这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鹰隼。目前,这只鹰隼已被动物园悉心照顾,待其伤好后放归大自然。(通讯员 江景轩 记者 梅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