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名“驴友”攀登自然保护区 承担违法和救援双重成本

福建日报

徒步越野途中遭遇暴雨和山洪,16名“驴友”被困林区,报警求救后才被救援脱险,最后他们收到了每人5000元的罚单。近日,河北小五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依法对这批违法登山者开具罚单。

16名驴友违法探险被罚款,具有警示意义。近年来,一些任性的驴友无视景区安全警告,执意犯险的事件频发。驴友违法探险被困,有关部门必须动用大量人力物力进行救援,造成了公共资源极大浪费。正因驴友获救后几乎不需要承担违法和救援成本,一些驴友才会频频犯险,恣意透支公共救援资源。

事实上,实行“有偿救援”是有法可依的。如旅游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旅游经营者、当地政府和相关机构进行及时救助。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驴友违法探险,必须承担违法和救援双重成本。各地不妨将驴友探险写进地方旅游法规,规定驴友探险组织者要提前备案,不备案的,对组织者和参与者均要处罚;擅自探险遇难者,责任自负;获救者除承担救援成本,还需接受处罚。当然,对被困驴友,也要及时救援,毕竟生命比什么都重要。(张西流/文 朱慧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