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广场舞影响周边居民休息、滥用远光灯、高空抛物、将电动车推进电梯、携带犬只外出未用牵引带牵领或装入笼内……这些不文明行为将被追责。广东省人大近日通过的《广东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简称《条例》)提出,违反规定做出不文明行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
在一些人看来,将电动车推进电梯、在楼道给电动车充电、携带犬只外出未用牵引带牵领等是小事,也是个人的事,跟他人没多少关系。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滥用远光灯,会造成对面行驶的司机视线不清,易引发交通事故;高空抛物伤人、脱离看管的犬只咬人等事故时有发生;跳广场舞噪声过大,影响周边居民休息和学生学习;将电动车推进电梯、在楼道给电动车充电,存在安全隐患,甚至酿成惨剧……许多不文明行为会影响他人生活,甚至给人造成伤害,因而不是小事、私事,不能掉以轻心。比如今年5月10日,成都市成华区一小区就发生一起电梯内电动车起火事故,导致5人不同程度受伤。可见,禁止、纠正不文明行为甚至追责,非常有必要,也很迫切。
不文明行为与道德问题密切相关,危害性大的行为还涉及法律问题。比如滥用远光灯、高空抛物、携带犬只外出未用牵引带牵领等行为,相关法律法规早已明确禁止。但这些规定分散在不同的法律法规里,执法力度不一,不同程度存在落实难问题,导致违法成本过低。加上这些法律法规普及不够,一些人守法意识不强,不文明行为不时发生。
制定和施行文明行为的促进条例,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整合,进一步明确了追责条款。如此,提高了执法的可操作性,增加了违法成本,加大了对不文明行为的约束力,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回应了人民群众期盼制止不文明行为的迫切心声。
法律的效用在于落实。应当明确相关部门的执法责任,对涉及违法的不文明行为,严格执法,不留死角,切实增强人们对法律法规的敬畏之心,形成守法自觉。
文明行为很大程度取决于公民自觉。应当开展形式多样、生动形象的法律法规的宣传,让人们更加清晰了解相关法律条文,认识不文明行为的危害,提高道德水平,增强文明行为意识。
希望相关条例的施行和宣传普及,能促进人们养成更加自觉的文明行为习惯。随着整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人人都会从中受益,增加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记者王志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