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高架桥光线瞬间变暗 轿车猛撞工程车

扬子晚报

高架桥下,一辆轿车猛撞停在此处正在养护的工程车,造成3名工人受伤及两车车损。工程车已经开启了警示灯,工人身着反光服及手持锥桶,为何事故还是发生了?交警部门调查后得知,当时午后阳光比较刺眼,轿车车速较快,突然进入高架桥阴影下光线瞬间变暗,产生短时间视觉盲区,结果引发了事故。万幸的是,8月3日,此次事故中受伤的3名工人已出院进行康复治疗。

事情要从7月22日下午2点说起,当时,南京交警八大队接当事人报警,称雨花台区凤台南路高架处一辆轿车追尾前方一辆工程车,有人员受伤,车损较大。接到报警后,交警八大队指挥中心立刻派事故中队民警赶赴现场。

民警张赛赶到现场后了解,张某驾驶轿车沿凤台南路高架由北向南行驶至梦都大街跨线桥下时,追尾前方一辆正在进行高架桥梁养护的黄色工程车及3名身着反光服的养护工人。事故造成3名工人受伤及两车车损,工人随后被120及时送往医院就医。从现场来看,轿车车损严重,车头全部变形,接近报废。

经详细询问,轿车驾驶员张某称他正常行驶,完全没有看到前方的人和车,仔细回想应该是午后阳光比较刺眼,同时车速较快,突然进入高架桥阴影下光线瞬间变暗,产生短时间视觉盲区,以至于没有发现前方已开启警示灯光的工程车以及身着反光服、手持锥桶的工人。

经过认定,张某驾驶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疏于观察前方路况,追尾前方作业车辆以及作业人员,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万幸的是,此次交通事故中受伤的3名工人伤情不算太严重,已于8月3日出院进行康复治疗。

其实,类似的事故时不时会出现,像前一段时间,南京新模范马路隧道西向东出口处发生了两车追尾事故,交警接报赶到后发现,两车车损不是很大,后车司机一脸郁闷地说,从隧道出来时阳光刺眼,自己没看清前车动向,车距没控制好,结果就追尾了。

交警八大队温馨提示,夏季午间行驶时,阳光较其他时段更加刺眼,车辆进入隧道、高架下等视线瞬间变暗的情况下,或者从光线不好的高架桥下、隧道中驶入光线强烈的道路时,由于光线差别大,人眼难以适应,会产生瞬间的短暂致盲情况。

在此情况下,驾驶员应该预判前方路况,在视觉差距较大的路段应该降低车速,与前车保持较远的安全车距,以备应对短暂的致盲情况。同时,在高架下、隧道内进行施工、养护作业的人和车也要提高事故防范意识,将警示标志放在来车方向光线变化之前的明显位置,以有效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交警同时也提醒:在高架发生事故后,应当立即开启双闪警示灯,同时车后放置三角警示牌,人员若无受伤,车辆可以移动的情况下,拍照取证后立刻快速撤离现场,移至安全地带后报警、报保险公司处理,切勿在现场争执。若人员有受伤或车辆较大难以移动的情况下,除上述操作外,人员立刻撤至安全地带,防止二次事故发生造成更大伤亡。

(通讯员 顾昊 记者 郭一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