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墙内开庭调解离婚纠纷案件 夫妻和平分手

闽南日报

7月30日,原告刘某某来到南靖县人民法院土楼人民法庭,领取了民事调解书,宣告离婚。刘某某对四天前承办法官辗转千里赴安徽省,在某监狱的高墙内开庭调解她和正在服刑的丈夫离婚纠纷案件十分感谢,衷心地说:“谢谢法官,我们终于和平分手。”

被告肖某某系原告刘某某的丈夫,两人于2007年12月登记结婚后,育一子一女。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婚后肖某某好逸恶劳无所事事,两人经常为琐事发生争吵,刘某某顾虑两个孩子一忍再忍,但对方不知悔改,甚至变本加厉,因信用卡诈骗触犯法律,被判处有期徒刑。夫妻感情日渐冷淡。

2021年5月,刘某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南靖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了解相关案情后,承办法官立即与监狱方面取得联系。监狱方面告知因疫情原因,暂无法安排在监狱开庭。承办法官定期跟进与监狱方面联系交流情况。今年7月,监狱的工作人员告知,可以利用监狱内部视频系统连线开庭。承办法官立即与监狱方面就案件排期等细节进行多次沟通,并确定开庭时间。

7月26日,承办法官一行人奔赴千里之外肖某某所服刑的监狱。7月27日,在监狱方面的协助下,承办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及原告在监狱内部视频系统与被告肖某某如约“会面”开庭。庭审过程中,原、被告都完整地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并表示愿意调解离婚,但在子女抚养权问题上存在争议。“真是太为难你们了,是我对不起他们母子(女)三人,我同意离婚。”最终,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析理下,肖某某同意子女由刘某某抚养,并表示会在监狱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出狱,回归社会,补偿子女。

“我们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决定开庭的时间和地点,并克服困难远赴千里之外的监狱进行一场特殊的庭审。此举虽然提高了一些司法成本,但服刑人员的诉讼权利得到有效的保障,也让即将离散的夫妻敞开心扉、打开心结,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承办法官如是说。(魏明东 陈艺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