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行法律援助工作 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福建日报

当前社会正处在改革的攻坚阶段和发展的关键时期,社会利益关系复杂,各类矛盾纠纷多发,一些群众由于种种原因,仅凭一己之力难以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大力推行法律援助工作,为打不起官司的群体提供免费的法律维权,能够更好地为他们的合法权益撑腰,从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民生福祉。

法律援助的事项涉及劳动争议、行政诉讼、雇佣关系、工伤赔偿、人身损害、医疗事故损害、婚姻家庭、确认劳动关系、生态破坏损害赔偿、维护英雄烈士的人格权益、见义勇者为主张民事权益等,一些法律援助案件情况复杂,需要一些长期深耕相关领域的专业人才去处理。

近年来,我国的法律援助事业发展迅速,但专业服务力量不足、案件办理质量不高的问题也日益显现。为此,必须从制度入手来构筑法律援助的新天地。譬如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专业化程度,建立分专业的法律援助律师库,每名律师的学历、专长、执业时间等信息赫然在册,而且经过层层把关筛选出来的律师,办案经验丰富,更重要的是责任心强。健全完善“点援制”,免费打官司也能挑好律师,找自己认定的律师帮忙打官司,享受精准化、个性化法律援助服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经济困难公民等群体对法律援助工作更信服。

应该看到,和其他领域律师相比,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待遇相对较低,且补贴标准相对较低,资金发放也比较慢,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律师的办案积极性。为此,政府部门应当依法健全法律援助保障体系,进一步优化资金保障方面有关规定,将法律援助相关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保障法律援助工作需要,促进法律援助均衡发展。同时,要执行好法律援助补贴标准动态调整规定,细化税收优惠等措施,确保法律援助补贴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法律援助本身是公益性质的,如果缺少政府财政的支持,从业者就要自己负担支出费用,久而久之就可能难以为继。通过制度来强化法律援助工作的保障水平、减轻法律援助机构和服务者的纳税负担,能够更好地调动从业者的积极性,保障案件质量,助力行业健康发展。

此外,建议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和援助事项范围,更加关注民生领域相关案件及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农民工等特殊群体,让法律援助覆盖人群进一步向低收入群体扩展;推进“互联网+法律援助”,积极构建多层次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畅通法律援助咨询热线,推行法律援助“预约办”“在线办”“网上办”“掌上办”,真正打通法律援助的“最后一公里”。

加强法律援助制度建设,司法部门应坚守法律情怀、突显公益性质、引领社会价值取向。一方面要与当下公民日常生活中的法律需求接轨,譬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确认劳动关系等的援助;另一方面要为维护英烈人格权益、见义勇为者主张民事权益等情形提供法律援助,对此类案件当事人加强援助力度,进一步凸显法律援助工作的公益性质,体现法律对社会价值取向的引领。(记者 郑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