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小哥维权诉求上升 权益保障要跟上

福建日报

倪友贤律师的事务所在三明市老城区的一栋旧办公楼里。街巷曲折,并不好找。但是带我们前往拜访的三明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陈旭熟门熟路:“倪律师是个热心的法律服务志愿者,做法律援助工作很多年了,我们常来找他帮忙。”

律师本职工作之外,倪友贤还有着三明市政协委员的身份。他认为,为国履职,为民尽责,政协委员就是要以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的履职方式为群众排忧解难。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是律师的职责所在,也是一名政协委员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途径。

在近些年的法律工作和基层调研中,倪友贤明显感到快递小哥的维权诉求在上升,同时也更加需要专业人士的指导帮助。

“从多年来的法律工作经历出发,我认为快递小哥维权的当务之急是一定要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倪友贤强调,劳动合同的签订,是维护合法权益的大前提。

“我们在法律援助过程中发现,快递外卖行业人员流动幅度大,劳动合同签约率低。企业不愿与快递员签订合同,这既是为了节约经营成本,也是为了把风险转嫁到劳动者身上。这里的风险包括了用工风险和工作意外风险。”倪友贤说。

“其实,及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对企业也是一种保护,因为不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倪友贤根据自己接触过的案例为我们分析,“如果员工就这点起诉,企业有告有输。”

当前,大多数快递从业人员借助于平台开展经营性就业和创业,这种灵活的工作方式对劳动关系的界定带来了困难。倪友贤进一步分析,由于行业特点,快递员职业风险高,但劳动合同签约率却偏低,这造成了整个群体基本社会保险参保率不高,产生劳动纠纷时易处于被动的地位,十分不利于保障其合法权益。

“快递员在路上,权益保障也要跟上。”倪友贤呼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