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微型摄像头 偷拍他人隐私 已被刑事拘留

厦门日报

昨日,厦门警方通报侦破长青路某酒店房间发现微型摄像头案,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日前,我市警方接到关于长青路某酒店房间发现微型摄像头的报警后全力开展侦查,对可疑灯筒、微型摄像头送技术部门检验鉴定。

经技术检验鉴定、深入研判分析和缜密侦查,我市警方于7月10日奔赴泉州,在某住宅小区抓获案件嫌疑人刘某煌(男,29岁,泉州人),并在其住处电脑和手机缴获其偷拍视频,目前未发现外传。

经审查,刘某煌供认其为满足个人偷窥欲望,从网上购买微型摄像头,入住长青路某酒店房间时,将微型摄像头安装到房间筒灯内,用于偷拍他人隐私。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煌因涉嫌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通讯员 厦公宣 记者 柯恺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