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故意遮挡号牌被处以罚款和扣分

闽东日报

7月7日,市公安局交警直属二大队西陂塘中队在福宁北路金漳路口开展交通执法,查处了一起摩托车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

7日7时41分,市民张某未戴安全头盔、驾驶一辆普通摩托车经过金漳路口,执勤民警上前查看情况。见状,张某准备冲卡逃离,后被执勤人员拦下。民警发现,张某给摩托车号牌戴上“口罩”,遮挡住号牌。经过询问得知,驾驶人张某抱着侥幸心理,遮挡车辆号牌主要逃避电子警察的抓拍处罚,最终还是被交警当场查获。民警依法对摩托车驾驶人张某未佩戴安全头盔、故意遮挡号牌的行为处以300元罚款,驾驶证一次计14分。

东侨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故意遮挡号牌的行为严重危害交通安全,不仅纵容了违法驾驶行为,还增加了交通事故隐患和交通事故处理难度。对于涉牌违法行为,我市交警始终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获一起,严处一起。希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切勿心存侥幸,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记者陈映红通讯员彭本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