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诺者 不再给予享受便民服务措施

泉州晚报

日,记者从市应急局获悉,7月1日起,《信用承诺工作规则(试行)》实行。

信用承诺适用对象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向市应急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单位提出行政管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事项申请的各类社会成员,包括自然人,法人,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事业单位等非法人组织。

信用承诺适用范围为市应急局权责范围内的各项行政审批事项和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许可、公共服务、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证明事项和其他行政权力。

信用承诺的主要类型:主动型信用承诺,审批替代型信用承诺,容缺受理型信用承诺,信用修复型信用承诺,证明事项型信用承诺。比如:对列入告知承诺制审批范围的事项(项目),按照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行政审批服务申请时,一次告知其办理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在主要条件具备的情况下,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办理条件,并能够按照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材料、完成整改或者具备场所条件的,应先行作出行政审批决定或予以核准或同意。

据介绍,市应急局将信用承诺履行情况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台,记在各承诺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下,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参考依据。对违诺者, 应在分级分类管理中相应地给予减分或降档等,同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检查和抽查频次;在办理行政事项或服务过程中,不再给予享受“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民服务措施。(记者王金植 通讯员陈竟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