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获悉,根据上级通知要求,我市于日前启动2021年度福建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福建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企业请于7月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根据《福建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在我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运营平台2年以上,资产总额不低于200万元,财务收支状况良好,经营合法规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社会中介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科研院所,以及基于互联网等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创业创新服务的企业可申报福建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其中:年服务中小企业120家以上,用户满意度在80%以上。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收费标准和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服务收费有相应的优惠规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不少于总服务量的20%;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年度服务目标。
根据《福建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规定,示范基地申报对象主要为五大类,分别为服务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的创业基地、创业园、孵化器等。申报示范基地须同时满足运营单位在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运营本基地2年以上;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8人,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占比不低于80%;引入或战略合作的外部专业服务机构不少于5家;有满足入驻企业生产经营、创业孵化、创业创新的场地和服务场所;实际入驻基地办公、经营的小微企业60家以上,从业人员1000人以上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