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职工办理缴存基数根据职工工资情况调整

闽东日报

今年,住房公积金基数怎么调?调多少?上有封顶吗?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7月1日起所有单位可根据职工上一年度工资情况为职工办理缴存基数调整。我市2021年度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调整为23055元,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仍为1420元。

本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核定年度为2021年度(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缴存工资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的月均工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其职工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均工资分别乘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到元,计算结果四舍五入。本次调整继续实行“限高保低”政策,根据《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2021年住房公积金“限高”标准的通知》,我市2021年度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调整为23055元(2020年度宁德市在岗职工月均工资的3倍),最高月缴存限额为5534元(单位和个人各2767元)。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公布的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我市2021年度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仍为1420元,月缴存额的“保低”标准为142元(单位和个人各71元)。

需要注意的是,年度基数调整办理时间为7月1日至8月31日,超过时间系统将自动关闭年度基数调整功能。为方便缴存单位,建议采用网上办理方式进行年度基数调整。无法通过网上进行申报的,单位经办人可携带《住房公积金年度基数核定总表》、单位年度基数调整系统批量导入模板(电子文档)和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缴存公积金的承办银行柜台办理。(记者陈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