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刷他人银行卡涉嫌犯罪 平时要做好隐私信息保护

泉州晚报

“我存在银行卡的钱怎么没了?时卡都放在钱包里,没其他人知道密码。”日前,居住在泉州台商投资区的朱某到东园派出所报警求助。

接警后,派出所民警随即展开调查。朱某今年53岁,河南人,经询问并调取银行账单,发现其银行流水显示今年四五月份,分别有14笔资金流水转到微信,查看其微信却不见有进出账流水。民警询问朱某是否有人知道其微信密码,朱某的回答让民警大吃一惊,原来朱某不怎么会使用智能机,时经常叫朋友帮忙操作手机,知道其密码的人有好几个。

民警帮朱某查询微信详细账单,发现有16条转账记录被删除,其中14笔转出、2笔转入均是同一人,共计金额1万元。问起对方账户是谁时,朱某感到难以置信。原来,谢某与朱某在同一家物业公司工作,朱某不会用智能机,经常找谢某帮忙,有一次微信登录不上,也是请她帮忙找回密码的。

民警立即传唤涉嫌盗刷他人银行卡的嫌疑人谢某,谢某到案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直言因为手头紧张,在4月份一次朱某叫她帮忙设置手机时,偷偷转了400元到自己微信,过了1个月朱某都没有发现。后又因想买化妆品没钱,她便主动向朱某介绍手机软件功能,趁机盗刷走1000元。后来她就经常向朱某“介绍”手机软件功能,趁机盗刷14次,最后一次盗刷3000元,觉得自己盗刷多了又给朱某转回去2笔700元。每次盗刷后,她就把交易记录删掉,以为这样朱某就不会发现。

据调查,谢某今年28岁,山东人,来台商区务工已经3年,时为人爽快,花钱也大方,是朱某时信任的朋友之一。目前,谢某因涉嫌盗窃已被台商区警方依法刑拘。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时要做好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支付台账户隐私信息的保护,切莫让他人知道,否则极易造成财产损失。(记者张文璟 通讯员庄兴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