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警方了解到,243省道韦岗温泉路段发生一起特殊的车祸:一只野猪蹿上公路,被疾驶而过的私家车撞飞,当场毙命。事故未造成人员受伤。
当天下午3时许,市民李某驾驶私家车沿243省道由南向北行驶至事发路段时,突然从道路中央隔离带绿岛内冲出一只野猪。由于距离较近,李某避让不及,私家车与野猪迎头碰撞。野猪被撞飞20多米当场死亡,私家车前部严重受损。
这起突如其来的车祸发生后,李某立即报警。镇江润州公安交警大队民警赶到现场对事故进行处理,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接到报案后也赴现场进行勘察。最终警方将野猪移交给润州区林业站作无害化处理。
事故发生后,有热心市民表示,事故造成的损失应该由“二师兄”负责,可以将野猪带回家吃或者卖,也能减少损失。对此,记者进一步进行了解。
警方及农林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野猪属于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对于被车辆撞死的野猪,无论是车主还是其他市民,私自带走食用或贩卖构成违法,应交由农林部门无害化处理。
据了解,虽然野猪属于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但市民正常驾车过程中撞死野猪的情况不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车主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因为野猪造成的车辆损失,可以获得保险理赔。
据韦岗街道居民介绍,随着镇江市环境保护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山林环境优化,当地居民时常看到野猪到附近农田啃食庄稼或蹿上公路,也发生了多起机动车与野猪相撞的交通意外。(孟宪阳沈湘伟文/图)